非京籍家长关于2012年12月22日游行的说明

我们是在北京工作生活的非京籍公民,根据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公民的游行、示威的权利,定于12月22日上午在北京市教委至国家体育馆路上游行,和平表达2012年取消高考户籍限制的呼声,就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我们是在北京工作生活的非京籍公民,根据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公民的游行、示威的权利,定于12月22日上午在北京市教委至国家体育馆路上游行,和平表达2012年取消高考户籍限制的呼声,就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今年8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坚持以人为本、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这是自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之后的又一项推进社会改革的重要举措;在十八大报告中强调要“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从义务教育到平等教育,意味着从义务教育至高等教育阶段的大门,都要向农民工子女平等敞开,这对于我们尤其是农民工群体来说是巨大的鼓舞。而这一喜讯,从2003年到2012年,我们这些非京籍家庭在渺茫的希望中等待了10年。

从2010年起,为给孩子争取平等教育的权利,我们进行了不懈地努力,始终坚持以理性、温和的方式,力求推动随迁子女教育制度的变革。三年间,每个月到教育部、市教委递交呼吁书;邀请专家学者进行研讨;调研并提交随迁子女就读地中高考民间方案;连续两年向2000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寄送资料;推动北京各区小升初同城待遇;征集支持签名10万多个;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2012年,我们终于看到了希望:孩子得以和父母团聚,在我们的身边接受教育健康成长。

现在,距离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各地年底出台异地高考方案的“大限”只有2个星期,有十余个省市陆续表态按时出台方案,黑龙江、江苏则率先在2013年开放异地高考,报考条件以孩子学籍为条件,最少的只需一年。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外来人口最多、呼声最高、教育资源最丰厚的京沪粤三地,却基本上“按兵不动”。近期媒体频曝的京沪两地户籍人士反对异地高考事件,更催生争论和变数。“京沪粤兵马未动,就地高考改革有名无实” ,这种担忧让我们寝食难安!

而在此关键时刻,11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对《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 》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拟实行积分制,非沪籍持A证子女可以参加中高考 ,C证子女只能参加职高考试。上海市政府在非户籍人口之间划分三六九等,子女教育分成两类,这显然与十八大精神背道而驰,将过去几十年沿用的陋习试图变为地方法规,这种公然违宪的行为让人震惊,无法令人接受。

“首善之都”北京始终步履蹒跚。从9月初开始,近四个月,家长们每周四到北京市教委呼吁出台异地高考政策,尤其希望给非京籍高三学生能否参加2013年高考给出明确答案。但是,家长们迫切的心情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尊重,甚至北京市教委向家长出具的《信息公开告知书》中,居然给出误导信息。在人口调控的大背景下,北京能在什么时间,给多大比例的新移民子女平等的教育机会,究竟能将国务院意见落实到什么程度,我们感到心急如焚。

我们认为应让绝大多数人享受到政策改革带来的益处,而不应成为重新划定等级的工具。应尽可能涵盖现有非户籍常住居民,不应以职业性质、收入高低等各种不合理门槛将大部分人排除在市民待遇之外。

我们认为政府应充分尊重市场需求和人口自发流动的现实。不应以静态的计划经济思维设计并试图控制人口规模,人为排斥某些产业甚至将其分成三六九等,不应以资源承载能力不足为借口,只接受非户籍居民的贡献而不提供应有的公共服务。

我们认为保障随迁子女就读地中高考的权利,是国家的承诺。我们理解政府实现随迁子女教育公平,需要解决很多的难题,但公平正义应是和谐社会的基础,为了追求并达致公平,政府应该努力创造条件,并用合法合理的制度加以保障。

异地高考,大限将至。虽然曙光在前,但是教育公平的梦想要真正实现,注定还要经历重重阻力。我们认为有必要向公众发出我们最强有力的声音,表达我们的共同主张—-“为所有纳税人提供不分户籍不分贫富不分地位的公平的教育机会,是北京市政府的义务。”

教育公平,我们还在路上!

游行目的:

1、传播教育公平对于国家发展重要意义,警示特权思想膨胀。

2、敦促政府部门切实考虑民生问题,尽快落实国务院意见。

3、促进改善政府公信力,提升国家民主法治形象。

起止时间:

2012年12月22日上午9:30——12:30

游行路线:

奥运大厦北门——学院路——志新路——安翔北路——国家体育馆奥林匹克公园。

游行标语:

1.教育公平 以人为本 

2.取消高考户籍限制

游行方式:

沿路线徒步行进,展示标语,呼喊口号。

游行方式:沿路线徒步行进,展示标语,呼喊口号。

请注意在游行集会中做到以下几点:

1、参加游行人员均是非京籍家长及教育平等志愿者。

2、游行队伍不进入国家机关及其他限制进入地区。

3、有组织、有纪律地编组列队行进,遵守交通规则。

4、统一口号、统一行动,服从警察及维持秩序志愿者引导。

5、和平游行,理性演说,杜绝暴力和谩骂。

2012年12月16日

陈光诚事件公民声援

陈光诚,山东沂南人,著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盲人维权人士,入选美国《时代杂志》2006年时代百大人物。无律师资格,未通过中国国家司法考试,未经法律训练,拥有的法律知识都是自学,借此维护村民与残疾人士的权益,被媒体誉为“赤脚律师”。他曾于2006年至2010年入狱,2010年9月9日,陈光诚出狱,被警车接送回家,此后即被软禁在家。陈光诚家被安装了监控摄影机、手机屏蔽器、强光灯,他和妻子被禁止外出,他家周围由数十人轮流把守,禁止外人来往,其生活用品只能由陈光诚的母亲带入,邻居若提供帮助即被威胁警告。在此期间,从各地前去看望的人士(其中包括女性和外籍记者)多次受到拦截、殴打、凌辱、抢劫和强制遣返。 2012年4月下旬,他进入了北京的美国驻华大使馆。5月19日,他与家人离开中国,抵达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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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强烈关注陈光诚被非法拘禁以及临沂野蛮执法事件

2005年9月23日下午,陈光诚突然被十几辆警车从家中带走。这是今年夏天临沂野蛮执法事件曝光以来这位盲人维权者第二次被抓,是临沂地方当局野蛮暴行的又一新的证据。

针对这种非法野蛮行径,我们已经拟好声明。但今天上午,陈光诚被释放回家。不过,我们并不认为这件事情已经结束。我们必须时刻准备着某些灭绝人性的官僚再次发疯,我们必须准备好随时给予迎头痛击。

从今年三月份以来,临沂市三区九县有关部门以计划生育的名义,公然违背相关法律,对无辜公民滥拘捕、滥关押、滥罚款、滥施暴力,对当地人民的人权和尊严大肆践踏。

陈光诚等一批良知正义之士看不惯地方当局的野蛮暴行,纷纷站出来揭露真相。2005年6月到8月,李健、江天勇、李和平、李春富、滕彪、郭玉闪、涂毕声、王振宇等维权人士先后到临沂调查,写出了调查报告,引起强烈反响。9月19日,国家计生委政策法规司司长于学军就国家计生委的调查初步结果发表谈话,认为临沂“确实存有违法行政、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并要求有关行政人员“举一反三,开展自我督查,纠正各种侵权行为”。

但是,临沂地方当局不是认真改正自己的错误,反而变本加厉地打击迫害维权者和举报人、威逼利诱村民作假证、对抗国家计生委的声明。2005年9月6日,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在北京的一个小区内把陈光诚野蛮绑架回临沂,路上把陈光诚的脖子掐伤。陈光诚绝食抗议26小时之后,他们不得不把他放回家,但掐断了他家的电话,在他家附近安装干扰器使其手机不能通话。陈光诚曾绝食60小时表示抗议,十几个村民也绝食24小时抗议。9月14日,沂南县双堠镇东师古村村民苏永军、陈华被抓;9月15日,村民韩延东被抓。从9月15日晚开始,陈华在拘留所绝食抗议。9月23日下午,地方官僚们再次拘捕陈光诚和苏永军。

想抓就抓想放就放,你们把一个公民当成什么了?难道就因为陈光诚看不见你们丑恶的嘴脸你们就可以如此嚣张?对于这种公然践踏人权践踏法律的野蛮行径,我们决不能袖手旁观。你们这种越过基本的人道主义底线的可耻行径,必将受到历史的、道义的和法律的审判。

我们将继续关注临沂市暴力计生运动中的被害人和维权者的命运。

我们对至今仍然非法软禁陈光诚、关押无辜村民表示强烈的抗议。

我们随时准备着义务为陈光诚提供法律帮助。

我们将继续关注临沂野蛮的执法环境。

我们坚信,法治的原则必然会战胜恣意和野蛮。

许志永(博士)

李和平(律师)

高智晟(律师)

江天勇(律师)

滕  彪(博士、律师)

李春富(律师)

2005年9月24日


遭遇临沂政府流氓黑社会

10月3日晚,我和李苏滨律师、李方平律师一起出发去临沂,此行有两个目的,一是看望双目失明的维权者陈光诚,他因为举报当地政府在计划生育过程中的野蛮非法行径遭到打击报复,已经被非法拘禁在家一个多月;二是准备代理几个行政诉讼案件,这些案件和政府野蛮执法、滥罚款、非法拘禁和打击报复有关。

一 道路以目——险恶的双狮谷村

10月4日上午,我们到达孟良崮下面一个有旅馆的村庄,这里距陈光诚所在的双狮谷村只有不到三公里。之前我们约好几位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到这里谈法律问题,同时,我们计划去看望陈光诚。鉴于地方政府曾不止一次公开耍过流氓——在北京一个居民小区不出示任何身份证明和法律文件公然绑架陈光诚、没有任何法律根据把陈光诚非法拘禁在家等等,而且从9月初到现在,为了非法拘禁陈光诚,每天在双狮谷村的“工作人员”达三十多名,因此一个公民看望自己的一个没有受到任何法律限制的私人朋友居然成了最危险艰巨的任务。

为了慎重起见,我们决定三个人不能全部暴露,由我先到村里探路。11点40,我从旁边村里借了一辆自行车,骑车顺205国道去双狮谷村。

远远看见国道岔向双狮谷村的路口有两辆车和四五个人蹲在路边,我知道,那一定是看守陈光诚的人。为避免他们怀疑,我路过的时候装作没看见他们。再往前大约100米是一条河,桥上也有四五个人看守。过了桥大约100多米就到了村东口,村口停着三辆车和七八个人,我也是一路不看他们,直接进了村。

这是一个受到强权严重压抑的村庄,几乎每一个看到我这个陌生人的村民眼神都有一种说不出的警惕和无奈。在村里骑车转了两圈,一个村民出现在我前面,开始我怀疑他是监视陈光城的线人,但他给我使了一个眼色,我大概明白了他的意思,他是在偷偷地给我指去陈光城家的路。此刻,我想到了一个古老的成语——道路以目。

我骑车顺着一个小胡同来到陈光城家院子大门前,只见他家院子的大铁门紧闭,门口两排坐在小板凳上的大约九个不明身份的人,院子旁边胡同的另一通道处,一个四十多岁的干部模样的女人撑起一把遮阳伞坐在那里,显然也是他们一伙的。

他们看我停下来,就问干什么的,我说看一个朋友。没多纠缠,我骑车穿过了胡同。然后,我折回来,准备直接去陈光诚家里。但这时已经引起他们的高度怀疑,几个人把我堵在了胡同里,问我干什么的,从哪里来,我说看望朋友陈光城,从北京来。

一个自称宣传部的年轻人过来向我打招呼,问我是哪里的记者,我说不是记者。周围迅速围过来五六个人,要我出去谈。我问面前的几个人,陈光诚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吗,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对待他,不觉得这样做是坏良心的吗?他们不说话,面露无奈,一个干部模样的人(后来经村民证实这个个子较矮戴眼镜稍胖的男子叫郭齐,是双堠镇党委书记)低声说,不用再讲了,没有用的。我说,从你们的表情来看,讲良心还是管用的。

跟他们一起来到村口,我拒绝再往前走。一些看守和村民围了过来,我继续给他们讲道理,一边电话告诉李方平带我的身份证过来。一些村民也开始质问那些看守,光城到底犯了什么法?凭什么这样对待他?

二 冲突——陈光城冲出了重围

陈光城的母亲哭着来到我面前,拉着我去她家。一些村民过来把我围在中间,保护着我往前走,看守们拼命阻挡,其中镇党委书记郭齐拼命地掐着我的脖子拽着我的胳膊,还有人用棍子在下面绊我的腿。

事后想起来,真的很难过,一个镇党委书记难道必须表现出流氓黑社会的嘴脸才能显示出其对上级的忠诚?才能有升迁的机会?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让一个戴眼镜的党委书记充当一个积极的打手?

而我,依然不断地与看守们握手,善良地提醒他们要讲良心,让他们让开,这样拥挤纷乱中我往前走了大约20米。突然,一个恶棍看守冲上来开始殴打村民,显然他是一个负责的干部,是故意要挑起事端,试图制造大规模冲突,以给我罗织罪名。我立刻大声告诉村民,不要拥挤,放弃一切努力。我本人回到原地。

一辆增援看守的面包车开过来了,车上跳下七八个男子。一辆警车也开过来了,四名穿制服的警察过来。这时,李方平律师赶过来了,我们给警察看了身份证明,他们做了记录。

突然,人群一阵骚动,陈光诚在家人的搀扶下冲过来了!我大声告诉他我是许志永,我们紧紧拥抱在一起!无尽的委屈和愤怒那一刻让我们相对无言。他永远也不会知道我长得什么样子,但此刻,我们紧紧拥抱,他是我受难的兄弟!

陈光城自幼因病双目失明,但他后来读了中医学院,又自学法律,经常帮助村民维护权益,周围村民亲切地称他为陈律师。自从他揭露临沂计划生育过程中野蛮执法的情况以来,他成了地方政府严密监控的对象,几十个人看着他的家门和村庄,切断了他家的电话,安装了干扰器使得他家院子里手机没有信号。他原本就看不见这个世界,现在,地方政府为了掩盖自己的非法行径,把他与世界彻底隔绝了。为了生他养他的山村和百姓,为了心中不泯的良知,他再一次成了受难者。

他给我看了他受伤的牙齿和双腿,他的面部遭到了拳击,他的双腿有青紫块和新鲜的挫伤,那是他冲出重围冲出来的过程中被打伤的。这是他熟悉的家,可流氓恶棍把他的家变成了监狱,这一刻,当他要冲出监狱的时候,他受到了那些灭绝人性的流氓恶棍们的毒打。

我说,光诚,保重!如果有人敢给你罗列罪名,我们绝对不会不管的!李方平律师也和陈光城拥抱握手,这时,警察过来把他们扯开了。

为了避免恶棍们制造事端,我们只得离开这纷乱的村庄。一个镇干部和一个司法局的干部带我们来到镇里。

三 先“礼”——谈判以及我们理性的立场

两个干部请我们吃饭,我们也想和他们沟通,表明我们的立场。

他们的意图是劝我们离开,大概这叫“先礼”吧,后面才是“兵”。

我们的立场很明确:第一,关于计划生育的问题。我们并不认同一些基督教背景的国家的理念——把计划生育本身看成严重的人权事件,相反,我们很能理解地方政府的难处。事实上,只要地方政府把自己过去的一些违法行为纠正了就好了,临沂完全可以改正错误,变成一个依法行政的典范,完全可以把坏事变成好事。

第二,关于陈光城的人身自由问题。这样长时间拘禁陈光城既非法也不合情理,双方都应该做出让步,使得这个事情有一个妥善的解决。我们甚至主动提出和陈光城谈谈,劝说他尊重中国国情,某些话先不要讲,劝他平静下来。同时,地方政府不要总是用如此敌意的态度看待一个双目失明的人,也应该理解他,要放松对他的限制。

第三,我们二人此行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看望朋友,其实如果我们看望了陈光城,和他谈谈,对地方政府也应该是一件好事。但如果地方政府非要仰仗着暴力不去认真解决问题,我们也只得认真对待法律——拘禁陈光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我们作为合法公民去看望一个私人朋友也没有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政府没有任何理由阻拦我们。我们要去看望陈光诚,一次见不到就再去,直到陈光诚的朋友能够见到他为止。

两位干部很认同我们的立场,他们出去请示领导,但没有结果。

我们说不能一直这样等待下去,我们要去陈光诚所在的村庄。他们答应我们去叫有关官员,但最后也只叫来了一个镇党委副书记。交谈之后,副书记也很认同我们的立场,他们又反复请示领导,但对方还是没有任何让步的意思。

三点半,我们告辞,要去陈光诚所在的村庄看望他。三位了解我们立场的干部心情沉重,最后一次劝我们不要去村庄,并说原谅他们不能送我们了。从他们的语气里可以感到他们的无奈以及我们可能的遭遇。

四 后“兵”——遭遇有组织的流氓黑社会殴打

我们乘公共汽车去双狮谷村,后面一辆汽车尾随。

下公共汽车,看到路口处已经聚集了二三十人,有农民模样的,更多的是干部模样的人,他们堵住了通往村庄的道路。路口两边停着五六辆汽车,其中有两辆警车。看来他们是做了充分的准备。

我们刚走到路边,几个自称村民的人拦住了去路,其中两个表现最积极的满身酒气,一边嚷嚷着不让进村,一边往外推我们。

我们站在那里给他们讲道理,我说良心比命令更重要,他们听了一会儿没说话。一个干部模样的人说我们不能堵住路,我们就站到一边。僵持一会,我们按原计划暂时撤退。满身酒气的人跟上来推搡我们。我们向路边警车旁边的两个警察报警,一个说他是交警,不管这事,另一个干脆装作没听见,背过脸去。

我们离开路口往南走,一辆白色小汽车走在我们前面,一辆黑色小汽车跟在后面,那些推搡我们的地痞流氓远远地跟着,其中一个喝过酒的矮个子不断接电话,显然是在接受指示。

走出几百米远我们也未能打到车。这时滕彪打来电话,我正接电话,突然那群地痞流氓追上来对我们拳打脚踢,我们被打到河谷底,几乎到了水里。当对方再次冲过来的时候,李方平突然站起来冲他们大喊:过来打,有种把我们打到河里去!对方住手。

我们沿着205国道继续往前走,走出几百米到后崖子村的时候,那群流氓又追上来,分别围着我们打。在后崖子村众目睽睽之下,我看见四个流氓把李方平律师按倒在地,一只脚踩在他身上,残暴殴打。我也被四个人野蛮殴打,其中两个留着短发的看得出明显是训练有素的便衣警察。他们几次试图把我打到在地,但我都没有倒下。我突然站直了说,你们打吧,我拒绝任何反抗!他们又朝我的前胸后背打了几下,停止了。

我能明显感觉到,这样的殴打是由预谋有计划的,什么时候打,打到什么程度,都是有有人指挥的。而且很可能的是,前面那辆白色面包车就是现场指挥车。

我们的心情依然平静,向路边店铺里旁观的村民挥手致意,然后继续往前走。一辆公共汽车迎面开过来,我们上车,准备向相反的蒙阴方向去。但地痞流氓马上拦住车,逼迫司机让我们下来。司机很为难,害怕凶恶的流氓,我们只得下车。看来,我们是走不了的。

我们只得顺着原来的方向望南走。走出不远,一辆几乎满载迷彩服警察的依维克警车停在我们身后,不由分说,我们被粗暴地推上了警车。

五 “兵”续——在派出所被非法拘禁

在警车上,一个穿迷彩服的警察要在长官面前表现一下他的凶猛,在我找座位的时候也借机在后面推搡我一把,我禁不住扭过头去轻蔑地看了他一眼。

车很快开到双堠镇派出所,我们被分别带到两个房间里。

真的没有想到的是,把我们带到派出所的理由居然是“有人举报我们打了人”,涉嫌寻衅滋事。荒唐啊,看起来幸亏我们没有正当防卫,我们没有还手它还能说我们寻衅滋事,如果正当防卫还了手,在这鬼地方恐怕我们有口难辨了。被人追着打,所谓“人民警察”不追究打人者,反而扣留了受害者,面对这样的流氓公安局,你还能说什么?其实,我们很清楚,公安局与刚才打人的流氓黑社会是一伙的,背后有统一的决策和指挥,因此我们对公安局接下来的拙劣表演报以同情的态度。但是,我们也深感忧虑,这样的政府警察流氓黑社会成一家让老百姓怎么活啊。

派出所问话其实主要是拖延时间,翻来覆去问怎么发生的冲突,被打的情况,后来又问跟谁一起来的,谁去车站接的我们,等等。对于打人的过程,我详细讲,但和谁一起来的,谁接的我们跟“打架”案件没有任何关系,我拒绝回答。

因为我们被打的事情滕彪以及村民知道,我估计很多朋友应该知道了,后来证明,很多朋友此时正在想办法营救我们,而他们的努力起了很重要的作用。从晚上十点多起,他们开始提出只要我们回北京,他们就可以放我们走。我说我们要去看陈光诚,而且我们准备再去挨打,体验一下当地老百姓的苦。

负责盘问我的谢警官向上汇报,然后回答说,陈光诚不可以见,理由是他涉嫌犯罪正在查,而且他的犯罪涉嫌国家机密。其实,稍微懂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一个人被限制人身自由需要法律手续的,可地方政府限制陈光诚没有任何法律手续,这只能是非法拘禁。

我多次告诉谢警官——他正是办理陈光诚案的警察,如果你们敢把陈光诚定罪,我们绝对不会不管,我会不惜一切代价为陈光诚辩护,很多律师也都会来的。最后出丑的肯定是你们。

他威胁我可能要把我们行政拘留,说等把拘留手续拿来让我签字的时候可能我就会后悔了。“说拘留就拘留,拘留错了大不了最后国家赔偿。”一副活脱脱流氓无赖嘴脸。

我说,别说行政拘留,怎么处置你们随便。说实在的,我根本不在乎,我从内心深处非常平静而宽容地看他们拙劣表演。后来我知道,李方平也和我一样,告诉他们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随便。以至于他们慨叹,你们两个真是志同道合啊。

一直到凌晨三点半,所谓的盘问才告结束,让我签字盘问手续。但剩下的时间仍然不许我们走出派出所,理由是为了“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如果说过去的12个小时他们还找到了一个限制我们人身自由的理由的话,随后的时间我们遭遇的是彻底的非法拘禁。

办公室里没有床,李方平在隔壁躺在沙发上睡了几个小时,我一夜没睡。

直到天亮六点多,他们才把手机还给我,此前一直关机状态。我提出要去看陈光诚,对方干脆耍无赖,说只要我们想去,就不许我们走出派出所。想到我还要回北京有事情,我提出和李方平商议一下怎么办。

考虑到他们到了晚上可能会强制把我们送上火车,李方平也觉得面对流氓行径我们暂时没有别的办法,先回去吧。

我提出可以送我们回北京,但有一个条件:我们必须去陈光诚所在的村庄一趟。为此我们又发生了争执。此刻,我真的想不惜一切代价去冲破这没有任何法律根据的邪e的阻拦。如果我在外面,我就会每天去双狮古村,每天坦然接受他们的毒打,直到我能见到陈光诚为止;要么,我就在这里被非法拘禁。只要我们坚持,一定会有效的。但最终,我还是妥协了,因为我和李方平都耗不起这个时间,而且我担心他们在一段时间内会更加疯狂地对待陈光诚。最后我们双方的妥协就是我们回北京之前必须到双狮古村路口看一看。

早上八点,我们出发了。在双狮古村的路口,我们下了车。几个看守已经在那里,其中一个昨天就殴打过我们。我们和他再次发生冲突,争吵中我取出相机,拍了几张照片。其实,我们来这里的目的就是让村民知道,我们又来了。我们还想告诉地方政府,流氓黑社会的行径吓不倒我们。

许志永

2005年10月6日


一个政府对一个盲人的战争

2006 年4月 30日 ,美国《时代》周刊评出本年度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各领域100 人,其中有五位华人,我国媒体在报道这次评选结果时提到了其中四位——温家宝、马军、李安和黄光裕,却有意忽略了一个名字——陈光诚,山东临沂贫困山村里一个为健全人权利和尊严而抗争的盲人。

国内媒体不提他的名字是有原因的,自从2005年他揭露地方政府野蛮违法之后,这个生活在偏远山村双目失明的法律工作者就成了当地政府眼中的 “敏感人士”.2005年8月他被软禁,2006年3月11日被沂南县公安局带走, 6月11日被刑事拘留,6月21日被批准逮捕。等待这位良心盲人的可能是审判和牢狱。

贫穷山村里的瞎孩子

1971年冬天,陈光诚出生于山东省沂南县双堠镇东师古村——一个坐落在孟良崮脚下的贫穷山村。小光 诚5个月大的时候,有一天夜里突然发高烧,哭了一夜,家人第二天送他到当地医院检查——可以想象那里的医疗条件,医院没有查出病因,给他吃了一些退烧药。从此以后,小光诚的眼睛蒙上了厚厚的阴影。家人带着光诚四处看病也没有效果,五岁时在沂水医院做了一次失败的手术,之后一年 光诚的双眼彻底失明了。

童年是痛苦的。这个世界在小光诚的眼前渐渐变成永远的黑暗,他不可能像小伙伴一样自由地玩耍。田野、小河、房屋、树木对一个双目失明的孩子来说都可能是可怕的陷阱,有一天在田野里他的右眼被枝丫戳穿了。

童年也是快乐的。双目失明并没有改变小光诚是村里最顽皮的孩子。他熟悉村里每一个角落,熟悉田野里每一棵树木,他用双手感知春暖花开的季节。他最会掏鸟窝 ——让树下的孩子用竹竿绑着锅盖盖住鸟窝的口,他就循着小鸟的叫声爬到树上,一掏一个准。他是村里最会捞鱼的小孩——他看不到鱼,但他知道鱼在哪里,什么样的石头下会有鱼。

小时候光诚没有机会读书,他帮父母在田间劳动。幸运的是父亲从小就给他念《水浒》、《三国》等英雄传奇故事,虽然生活在偏僻的山村,他的心是开阔的。

直到十八岁那一年,光诚才在临沂的一个盲人小学开始读一年级。尽管家境贫寒,聪明而又刻苦的他坚持学业, 2000年陈光诚从南京中医药大学毕业,被分配在县城中医院。本来他可能和很多盲人一样,以推拿和中医为业,但陈光诚选择了另一条道路,他回到了家乡的山村。

2005年夏天当我的朋友滕彪、郭玉闪他们来到东师古村的时候,他们还能听到村民们讲述这个盲人孩子的传奇故事,表达对他的感激。可是当10月我和李方平律师、李苏滨律师来到这个村庄的时候,我们感受到的却是恐惧,这个瞎孩子因为坚守良知给这个村庄带来了恐惧。

你为这个社会做了什么

还在读小学的时候,陈光诚开始与法律有缘。他从老师那里知道了《残疾人保障法》,里面有一条规定残疾人免交税费,他回家告诉父亲,不用再交他自己的那份税费了,父亲拿着法律条文找到村委会和乡里,但没有用。

1996年,陈 光诚所在镇政府强行收取他的”三提五统”等税费高达 368元,在青岛盲校读书的陈光诚上访到县里市里无效后,利用寒假直接从青岛到北京上访,最终得到上级的帮助取消了不合理的税费。1998年,陈 光诚在学校读到《半月谈》,发现上面有规定不允许搞” 两田制”,当年夏天,他又一次到北京上访,终止了村里的”两田制”.

两次上访的经历得罪了村镇政府,却燃起了他对法律的信心。到大学毕业的时候,陈 光诚已经学了很多法律知识,并且他已经用法律武器捍卫了很多乡亲们的合法权益。

陈光诚有一个自幼高度智残的邻居,县残联虽然为他办理了《残疾人证》,但十多年来镇里年年都收他的税费。税费改革时,陈 光诚严正地和镇干部交涉,说不能再收他的税费,”你们要强行收取的话,咱们就法庭上见。”镇干部最后让步了。

乡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办准生证时,一定要夫妻俩花350元买一种药,也说不明白药效。许多夫妻买了以后就扔了。更多夫妻因为买不起这个药就没办出生证。结果小埠村里一个头胎怀孕六个月的合法孕妇,没有出生证,就要被管计划生育的人抓住做人流,陈 光诚赶到怒喝他们:你们这是犯法!六个月的孩子打掉是杀人知不知道。计生委的人溜走了。

双堠镇邻近一个乡镇有户六口人家,两位七旬老人皆盲,儿子儿媳为健全人,生下的两个孩子都得了婴儿瘫。就这样一个家庭,每年照常缴纳法律明令禁止的残疾人的税费。陈光 诚获悉后,伸出了援助之手。把当地政府告上了法庭。案子开庭审理时,”临沂市三区七县(共三区九县)的盲人都来了,座无虚席。最终,镇政府退还了已经收取的不合理税费。”

流过村子的河水污染了,到了夏天散发出一股臭味,有村民突然犯怪病死亡,还有村民孩子考上大学,体检却不合格。”一定与河水有关。 “陈光诚想,他很快在村民的帮助下取证,联合两个村的村支书,收集了一河两岸代表4万个村民36个村庄的签名,要求关掉污染的造纸厂,并把污染厂推向被告席。厂里停工治污后,陈光诚又申请了英国联邦基金 20多万扶贫资金,为村里修了163米的深水井。那些日子,村里像过节一样,每家动员起来挖土,修自家门口的水路,仅仅花费了政府工程开价的三分之一。

到2003年,陈光诚已经是附近乡村著名的” 陈律师”.四处求助的百姓络绎不绝,他家的电话成了当地的法律咨询热线。这一年,他入选”国际访问者计划”,被邀请到美国访问了十几个城市;这一年,他被政府评为临沂市”十大新闻人物 “,他的结婚仪式在临沂电视台转播,他是临沂的骄傲。

但是,陈光诚最终并没有成为一个政府树立的 “模范人物” ,因为他始终没有改变自己的立场——”必须有人为那些沉默的老百姓争取权利”.2003年底,陈光 诚帮助开小铺面的村民刘长春一家把地税局告上了法庭;2004 年3月,在陈光诚的指点下,300名村民联名要求罢免财务账目不清的村委会,陈光诚因此受到了人身威胁;2005年,因为计划生育运动中地方政府野蛮执法,陈 光 诚挺身而出,他终于成了受难者。

很多人对陈光诚的努力表示过怀疑,甚至和他一起做残疾人维权事业的妻子袁伟静也曾经抱怨” 这么多残疾人的困苦,都是社会问题,光靠我们俩能改变什么?什么也改变不了。”但陈光诚的话震撼了她,”很多很多人都有你这种想法,说同样的话,都在讲这个社会如何如何不好,多么多么黑暗。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你为这个社会做了什么?哪怕只说一句公道话,干一件公道事;哪怕把这个社会不好的地方,改变一点点,尽一点点力也好。假如人人都能这样,那我们的社会肯定能改变。 “

2005年的劫难

2005年春季,因为计划生育工作排名全省倒数第一,临沂市发动了一场”计划生育运动” ,他们采取了”连坐”、”办学习班”等方式抓捕关押殴打了很多无辜的村民,他们用棍棒迫使妇女做俯卧撑,迫使60多岁的亲兄妹互相殴打对方的脸,苍山县有的村民甚至被殴打致死。

面对野蛮暴力和乡亲们的遭遇,陈光诚怒不可遏。他来到北京寻求帮助。李建、滕彪、郭玉闪等一批有良知学者和律师先后到 临沂调查,通过互联网公布了调查结果,在国内各大网站引起了巨大反响。

9月初,国家计生委派人到临沂调查。9月19日,国家计生委新闻发言人、政法司司长于学军就 临沂 计划生育有关情况的初步调查结果发表谈话,承认临沂市个别县乡有关人员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中,确实存在违法行政、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并称,有关责任人已”被免职、被拘留或立案侦查”.

几乎与网络传播和国家计生委介入的同时,陈光诚的家受到地方政府的监控。 8 月底陈光诚逃离了被监控的村庄,辗转上海、南京等地来到北京。但是,在北京也没有任何安全保障。2005年9月6日,陈光诚在北京一个朋友居住的小区里被一群人抓住塞进一辆汽车,倔强的他拼命挣扎,被当地镇政府官员掐着脖子强行按在汽车后排座位底下。这群人把他带回 临沂关在一个宾馆里,陈光诚绝食绝水,一天以后他们把陈光诚放回家,但从此以后,陈光诚彻底失去了人身自由。

数十个政府雇来的人日夜围堵在陈光诚家四周以及通往东师古村的各个路口,他们切断了光 诚家的电话和网络,在他家安装了手机屏蔽仪器。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和他们出生几个月的女儿也失去了人身自由。他们威胁陈 光诚的家人不准对外讲光诚的事,他们恐吓光诚的哥哥读高三的女儿说陈光 诚是反革命,如果不配合工作组的工作就不能参加高考。他们威胁村民不能和陈光诚来往,不能接受记者的采访。

10月4日,我们作为朋友去看望陈光诚,感受到了整个东师古村充满了恐怖气氛。沿205 国道从蒙阴向沂南方向路过孟良崮向前大约两公里路西侧就是通往东师古村的岔路口,那里有两辆车四个人看守,当时我一个人穿当地村民的衣服骑自行车才得以避开看守。往村庄方向走大约100米,沂水的桥上也有两三个人把守,再往前大约100米东师古村村口有三辆车七八个人看守。陈光诚家门口更是有十个人看守,他们分两排坐在小板凳上。这些人大都是政府官员以及他们雇来的其他村庄的地痞流氓,他们的工作就是一天 24小时限制陈光诚的人身自由。

地方政府官员很快发现了我,把我堵在胡同里,警车和地方政府的增援看守马上过来。村民们也纷纷涌上来,痛斥那些官员和看守们。那天,在村民们的帮助下, 光 诚一度冲出了他家门口的包围,但他遭到了看守的殴打,腿上受了伤,牙齿流着血。那天,我和李方平律师也遭到了地方政府雇用的看守的殴打。

两个罪名

2006年2月6日,村民陈华和看守们发生了冲突,原因是陈华家和陈光诚家只有一墙之隔,看守们的遮阳伞就设在陈华家门前,陈华让他们春节期间搬走。冲突中看守们殴打了陈华,并把陈华带走了。陈华的奶奶到村部被村民称为 “看望陈 光诚指挥部”的地方去找,指挥部里的人不理,老人家一气之下休克了。村民们央求看守 光诚的人能够开车把老人家送往医院,因为他们有三辆车在这里。可是他们拒绝了,村民们看到他们见死不救非常生气,人越聚越多。有人喊了一声 “把他们的车给砸了!”,群情激奋,大家动手把车玻璃砸了,推到了沟里。

混乱中,陈光诚冲出了包围,躲到村民陈光雨家,但他们很快就把手机屏蔽仪搬到了陈光雨家。 3 月11日,看守们突然在路上拦住陈光雨殴打。光诚在村民的帮助下冲出院子来到公路边要去县城找领导说理,双方的冲突阻止了公路车辆通行。政府有关人员说,陈光诚”煽动村民阻碍了交通三个多小时” ,村民说,是政府官员趁机阻拦了过往车辆。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并不十分确定。

地方政府根据这两件事情给陈光诚定了两个罪名。从3月11 日起,陈光诚被警察带走了。一开始他们给光诚家里一个”传唤通知”,后来却不承认他们抓了陈光诚。2006 年5月8日,律师们去看望陈光诚,地方政府和公安部门一本正经地说,他们没有抓陈光诚,不知道他在哪里。2006年6月 11日《沂蒙晚报》发布了一条短消息,称”陈光诚的行为已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沂南县公安局于 2006年6月10日将陈 光诚依法刑事拘留。”6月11日,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接到沂南县公安局的刑事拘留通知书,6月21日,陈光诚被批准逮捕。

对于一些为维护合法权益奋起抗争村民领袖来说,这两个罪名常常强加到他们身上。但是,把这两个罪名加到一个已经被非法软禁半年的盲人身上,无论如何都是荒诞的。村民们砸车的前提是这些车辆是非法限制陈 光诚人身自由的犯罪工具,以及政府见死不救的渎职行为。砸车行为是对政府官员犯罪行为和渎职行为的反抗,如果说”毁坏财物”行为构成了犯罪,罪魁祸首也应该是当地政府。

关于3月11日的事件,我们至今也无法做出详细调查,临沂 政府一直阻止律师们调查真相。我们怀疑这是一个阴谋。如果这一天陈 光诚冲上了公路,这个曾经被限制人身自由半年多时间的盲人,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刻又不受控制恢复自由了呢?我们不得不怀疑是看守们趁机堵了路给陈 光诚制造罪名,这种说法已经得到部分村民的验证。我们对陈光诚罪名怀疑还基于我们的经验,我们的律师在 临沂已经多次被殴打,每一次政府组织的流氓无故拦截殴打律师之后,公安局总是会说我们打了人。

即使陈光诚和村民们真的堵了道路,他们也是在对法律绝望的情形中表达一种愤怒的声音,从情节上看根本构不成犯罪。更何况,当时有那么多政府官员在场,他们当时在干什么?如果他们没有故意设圈套堵路的话,他们至少也是渎职。考虑到导致此次交通堵赛的直接原因 ——地方政府长期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如果这次堵路构成犯罪, 临沂政府有关负责人应负主要责任。

一场无耻与良心的战争

软禁、”失踪”、乃至定罪还都是表面上的,实际上,临沂 政府针对陈光诚的打击报复远远不止这些。

他们针对陈光诚的道德品质进行妖魔化。祗毁一个道德上几乎无可挑剔的盲人是很困难的,但临沂 政府几乎做到了。他们组织无耻者炮制《盲人陈光诚的真面目》的文章诽谤陈 光诚,说他”与国家和人民为敌”,从事”间谍活动” ,是”西方在中国的内线 “,”属于汉奸”,以此减低人们对陈光诚的同情和关注。当然,正如很多造谣诽谤文章一样,这篇文章的作者不敢署真名。

他们清楚,最可怕的是真相。传统媒体因为恐惧不敢触及。他们派大量的人通过给某些网络管理腐败官员行贿的方式封锁网络,制止真相的传播。他们通过贿赂把无耻的诽谤文章挂在新华网论坛上,却不准别人回复。我们为陈 光诚建立的很多网站被关闭了,与此同时,临沂市委书记李群在美国当市长助理的消息悄悄地出现在很多bbs上。

他们竭力把陈光诚变成一个政治符号。想把一个坚守良知为民请命的残疾人树立成中央政府政治上的” 敌人”是很困难的,但临沂政府几乎做到了。陈光诚曾经到美国访问,曾经作为《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陈光诚也拥有了包括知名的中国法律专家科恩教授在内的一些国际朋友。这些在2003 年之前还是作为一个残疾人取得的令人骄傲的成就,但因为他得罪了地方政府,到2005年都成了他”里通外国”的罪状。

2005年10月我和李方平律师被困在沂南县公安局的时候从警察那里得知,他们正在搜集陈光诚” 泄露国家机密”的罪证。我当即告诉负责此案的谢立伟警官”如果你们以此给陈光诚定罪的话,那将是一个天大的笑话”.是啊,一个生活在偏远山村里的盲人,除了告诉全世界他的乡亲遭遇的苦难之外,他还能泄露什么” 国家机密”?后来,这个罪名不了了之。

可以想象,2005年底陈光诚被《亚洲周刊》评为” 维权律师”之一,2006年3月陈光诚宣布绝食抗议非法暴力和非法拘禁,2006年4月被《时代》周刊评为全球最有影响力的 100人之一,这些都可能成为地方政府向上级汇报陈光诚政治上”罪状”的证据。”敌对势力 “、” 政治”或”稳定”是地方贪官污吏要挟中央政府的一贯伎俩。

为了阻止真相传播,他们组织”工作组”到北京绑架老人和孩子。6 月19日傍晚,正在滕彪家的陈光诚的母亲和孩子准备出去散步,刚下楼就遭到十多个便衣的绑架。他们突然冲上来猛然抓住老人和孩子,掐着72岁老人的脖子把她塞进汽车,三岁的孩子一直哇哇大哭。滕彪冲下来拼命阻挡绑架老人和孩子的车辆,但他被绑架者和110 警察推倒在地。老人和孩子名义上是被送到了陈光诚的四哥家,但实际上他们失去了人身自由,很多便衣看管他们,甚至在6月21日老人生病呕吐了一天看守们也不准去医院看病。

他们组织流氓恐吓殴打正常执业的律师。就在上周,李劲松、李苏滨、张立辉等六位律师先后到沂南县为陈光诚以及其他村民提供法律援助。李劲松他们到沂南的第二天在吃饭的时候后,六个不明身份的人多次闯进来气势汹汹责难他们,律师们忍耐了侮辱。不久李劲松律师又收到死亡威胁电话,实际上,李劲松律师的手机只有沂南县四位警察知道。

6月21日晚,陈光诚的母亲已经生病一天的消息传到了李劲松律师那里,晚上11 点多李劲松给四位警察发了一条短信,告诉他们”拿出你们作为人子人女的天良,立即允许光诚家人送光诚的妈妈尽快去医院诊治!”

当夜,沂南县有关部门送陈光诚的母亲去了医院。但就是这条短信,临沂 地方政府以为找到了律师的罪状。6月22日,沂南县公安局的警察正式告诉李劲松律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你因为发淫秽侮辱短信打扰别人生活,我们可以立即拘留你”.下午,他们把李劲松强行带到公安局,并出示了已经填好的拘留通知书,准备拘留他四天。后来由于害怕舆论压力,最终他们不了了之。

这究竟是为什么

在这样的年代,我们的国家常常发生一些令人费解的事情,但陈 光诚遭遇的苦难几乎是我见过的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我不是一个爱找麻烦的人,只有当不公正非常极端非常邪恶的时候,我才会拍案而起,但陈 光诚遭遇的苦难确实让我以及千千万万有良知的中国人拍案而起了。我们帮助陈光诚,正如李劲松律师说的那样,是因为”陈光诚的遭遇伤及了我的天良”,我们要为人性的尊严而抗争。

陈光诚事件中的是非善恶是如此鲜明——一边是高高在上的谎言、暴力、无耻成性的贪官污吏,甚至是一个强大的政府,另一边是受迫害的这样一家人 ——残疾人、妇女、老人和孩子。我至今也不明白,是什么力量非要把一个盲人送进监狱?他们为什么要这样没完没了?难道把一个良心盲人送进监狱就能掩盖住什么,就能维护我们国家的尊严么?

遗憾的是,在北京,因为帮助陈光诚,我和滕彪等很多朋友都受到了很大压力。我曾经愤怒地告诉北京的警察,难道非要把一个地方贪官污吏针对一个盲人的战争变成一个国家对一个盲人的战争吗?我们的政府怎能如此变态?!不是陈 光诚,也不是我们这一群法律人给国家制造麻烦,是临沂的贪官污吏们,是他们正在把自己发起的针对一个盲人的战争变成一个国家对一个盲人的战争。不要告诉我陈光诚被人利用,不要告诉我营救陈 光诚有什么阴谋,对陈 光诚的迫害突破了人性的底线,只要是”人”,只要还有一点点人性,知道了陈 光诚的遭遇都会伸出援助之手!

我曾经以为他们这样做是因为愚蠢,因为愚蠢他们才犯下了一连串的错误。推行计划生育虽然有难度,但他们也不必那样野蛮暴力,计生工作倒数第一可能影响自己的前程,但也不必制造那么多愤怒和哀怨。一个盲人举报了违法行为政府改了就好,如果没有问题了,他怎么可能没完没了地揭露你?即使找到了法律上的理由把一个盲人逮捕了,他的 72岁的母亲和3岁的孩子犯了什么法,凭什么把他们也拘禁起来?本来政府可以趁春节期间悄悄找陈光诚谈判也就了结了,为什么要这样没完没了?

2005年10月4日,我和李方平律师、李苏滨律师第一次来到临沂。当时,我们是怀着善良的愿望去的,我们希望临沂地方政府能够释放陈光诚,同时我们也可以劝说陈光诚作出让步,希望双方能够妥协。但是,我们却遭到地方政府雇用的便衣有组织的殴打。2006年5月,魏汝久等律师带着良好的愿望想劝说陈 光诚保持沉默,想帮助临沂政府解决问题,他们去临沂没有作任何声张,但是,却被当地公安局威胁要拘留他,每一个律师都被胁迫下做了笔录。我们本来都想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可是,他们怎么能这样?

但是,他们未必是因为愚蠢。很可能的是,他们以为自己太强大了,难道不是吗?他们后台很硬,能调动北京的110帮他们绑架老人和孩子;他们很有关系,能到处贿赂删除批评他们的文章,一个盲人的名字很快成了百度被屏蔽的词,成了关天的敏感词,成了千千万网络管理员删除的对象;他们很有能量,能组织大批不明身份的人长年累月一天 24小时看管一个盲人的家;他们不在乎法律,能公然殴打律师,抢劫律师的摄像机,掀翻律师的汽车;他们很懂”政治”,几乎已经成功地把整个国家机器裹挟进了这场无耻的战争。难道不是吗?他们太强大了,他们敢于发动一场针对残疾人、老人、妇女和孩子的战争,敢于发动一场针对人性的战争。

许志永

2006-6-28


尊重法治和人权是唯一出路——公盟关于陈光诚事件的声明

盲人陈光诚自学法律维护村民权益得罪地方政府,2005年8月以后和妻子袁伟静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006年8月被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和“故意毁坏财物”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2010年9月出狱后和妻子一起继续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并失去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小女儿也因为父母失去自由无法上学。陈光诚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期间曾多次被看守殴打,至今身体状况无人知晓。自2005年10月以来,先后上百位公民自发前往探望,多数遭殴打和抢劫。陈光诚事件已经成为中国人权状况的标志性事件,如果再不妥善处理,将严重危及中国的国家形象。

陈光诚事件发展到今天,政府有关决策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陈光诚1971年11月12日出生于山东省沂南县双堠镇东师古村,5个月大时高烧致双目受到伤害,5岁以后完全失明,18岁开始上盲人学校,2001年毕业于南京中医药大学。上学期间他自学法律,为村民维权。1996年,陈光诚利用寒假代表村民到北京上访,取消了不合理的税费。1998年陈光诚再一次到北京上访,终结了加重村民负担的“两田制”。2000年他通过征集村民签名和诉讼迫使一家污染家乡河水的造纸厂停产治理。大学毕业后他申请了英国联邦基金的扶贫资金,为村里修了深水井。到2003年,陈光诚已经是附近乡村著名的“陈律师”,常有人求助,当年他入选美国“国际访问者计划”,到美国考察残疾人福利机构,他被政府评为临沂市“十大新闻人物”。

2004 年3月,陈光诚帮助300多名村民联名要求罢免财务账目不清的村委会,因此受到人身威胁。2005年春季,因计划生育工作排名全省倒数第一,临沂市发动了一场“计划生育运动”,他们采取“连坐”、“办学习班”等方式抓捕关押殴打了很多无辜村民,用棍棒迫使妇女做俯卧撑,迫使60多岁的亲兄妹互相殴打对方的脸,苍山县有的村民甚至被殴打致死。陈光诚为维护村民权益,到北京寻求帮助,滕彪、郭玉闪等先后前去调查并公布违法事实。2005年9月6日,正在北京寻求媒体帮助的陈光诚被沂南县政府雇佣人员从北京劫持回沂南,从此失去人身自由。数十个政府雇佣人员日夜围堵在陈光诚家四周以及通往东师古村的各个路口,切断了陈光诚家的电话和网络,在他家安装了手机屏蔽仪。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和他们出生几个月的女儿也失去了人身自由。

2005年10月4日,许志永和李方平律师去东师古村探望陈光诚,在村口被看守围困并被强行带离村庄,在与政府有关人员交涉中,他们表达了愿意作为调解人化解矛盾的愿望,希望政府能给陈光诚自由,但是政府方面没有任何答复。他们当天再次去探望陈光诚,在村口被殴打。

2006年2月6日,村民陈华因不满看守的遮阳伞挡住自家出口,被殴打,村民愤怒之下群起砸坏一辆警车的玻璃。混乱中,陈光诚冲出包围躲到村民陈光雨家,但看守很快就把手机屏蔽仪搬到了陈光雨家。 3 月11日,看守们突然在路上拦住陈光雨殴打。陈光诚在村民的帮助下冲出院子来到公路边要去县城找领导说理,看守们把陈光诚拦截在公路上,阻止了公路车辆通行。这天陈光诚被警察带走,6月11日,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接到沂南县公安局的刑事拘留通知书,警方依据上述事实认为陈光诚触犯了故意毁坏财物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两个罪名。7月19日开庭前一天,辩护人被诬陷为小偷并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8月陈光诚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

2010年9月9日陈光诚刑满释放,但是他的家立即成了新的监狱,重新安装了信号屏蔽仪,数十人日夜看守,他和妻子都失去人身自由,孩子不能上学。2011年2月,有朋友悄悄把陈光诚的录像带出,向外界呼吁帮助,因此陈光诚在自己家里被野蛮殴打。

自2011年1月以来,先后有网友珍珠、刘沙沙、王雪臻、妙决、刘勇、王小山、慕容雪村、刘萍、李建军、李宇等上百人去探望陈光诚,没有一个人能够见到,反而网友们几乎都遭到有组织的殴打和抢劫。

六年来,陈光诚事件从最初的地方政府野蛮执法发展到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诬陷入狱进而发展到公开抢劫,置基本人权和法治尊严于不顾,已经不是地方问题,而是涉及中国人权的标志性事件。有关部门沿用阶级斗争的敌对思维看待公民维权,把陈光诚入选美国“国际访问学者计划”、申请到英联邦扶贫基金、获得菲律宾政府颁发的拉格塞塞人权奖以及美国时代周刊评选的2006年全球最具影响力100人,当成“敌对势力”的证据,按照此逻辑,中国引进外资、国家计生委获得福特基金会资助、温总理当年也入选“时代100人”,这些都是敌对势力了?有关部门总以为是少数敌对分子在挑战政府权威,越来越多的普通公民介入表明,陈光诚事件不是所谓阶级斗争问题,而是一个基本良心问题。非法拘禁、诬告陷害甚至公开抢劫持续长达六年,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会问,中国有人权吗,一个盲人都被如此持续地有组织地残忍虐待?中国是个法治国家吗,为什么公开的持续的抢劫而警方无动于衷甚至直接参与?

陈光诚所做的不过是帮助弱势村民维护正义从而得罪了地方政府,但却遭受了长达六年的非人道待遇,这种行为在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都突破了人类心理承受底线。正在兴起的“自由光诚”公民运动,不是网民吃饱了撑的,不是西方敌对势力无事生非,而是一场基本良心运动。

我们认为,陈光诚没有犯罪,强加在他身上的“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都是毫无法律根据的判决。刑满出狱后毫无理由的继续长时期实行严厉的人身控制和监禁,是破坏法治、践踏人权的犯罪行径,政府有关负责人及被雇用的看守在公然犯罪。看守法拘禁陈光诚、非法侵入陈光诚住宅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殴打网友的看守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抢劫网友的看守已构成抢劫罪,不作为的沂南警方有关负责人已构成渎职罪。

陈光诚事件本应妥善解决,给一个盲人应该更多的关怀而不是一再残忍地伤害,2005年我们曾经努力过,今天我们仍在努力。直到今天,只要有关政府部门秉承法治和基本人道精神,善待光诚,相信事情一定能得到妥善解决。对陈光诚长时间持续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已经对中国的法治和人权国际形象造成严重损害,作为光诚案的法律援助机构,出于对光诚个人健康的考虑,出于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我们强烈要求立即制止目前针对陈光诚一家的种种违法犯罪行为,并呼吁政府有关部门:

第一,立即允许陈光诚的孩子上学,允许陈光诚到医院检查和治疗身体;

第二,立即允许民间机构和普通公民自由探望陈光诚及其家人;

第三,立即还陈光诚及其家人的人身自由和通讯自由,作为自由的中国公民,陈光诚及其家人有权利自由进出家门、外出旅行,不受跟踪和监视。

公民(公盟)

2011年11月11日


陈克贵家属关于拒绝接受两名指定律师的声明

2012年4月27日凌晨,双堠镇镇长张健带领20多人,没有出具任何手续和所出示任何证件,闯入我们家里,对陈克贵和他母亲进行殴打,同时肆意破坏家中财物,陈克贵被迫进行防卫,在防卫过程中致使张健等人受伤,陈克贵当即打110报警并请求投案自首,后以故意杀人罪名被刑事拘留。

我们正式委托了斯伟江、丁锡奎作为陈克贵的辩护律师,但两位律师要求会见时却被告知,沂南法律援助中心已经为陈克贵指定了宋奎远和王海军律师。这是于法无据的、也是我们绝对不能接受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有权委托律师。在我们已经委托两位律师的情况下,沂南县公安局强行为其指定律师,一是浪费了国家的法律援助资源,二是剥夺了我们近亲属委托律师的权利。两位指定律师,分别来自山东同力兴国律师事务所和山东阳都律师事务所,而2006年有关政法机关通过沂南法律援助中心强行给陈光诚指定的律师,也恰恰来自这两个律所。两律师态度极恶劣,在法庭上完全没有维护陈光诚的权利,对控方和审判方的种种程序违法行为,予以毫不掩饰的配合。

陈克贵案如法炮制。违背陈克贵本人和家属的意愿,为其指定律师,使我们委托的律师无法为陈克贵提供法律帮助或辩护,这将对本案的公正性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我们有理由担心,拒绝我们家属委托的律师尽早介入司法程序,是为了掩盖案件真相,包括陈克贵有可能遭遇报复性执法和酷刑等情况。

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但某些公检法等公权力机关,恶意利用法律援助制度,在近年来一些公众关注的案件里(杨佳案、北海杨在新案、贵州黎庆洪案),强行为不需法律援助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指定“听话”的律师,从而排斥当事人信任的、敢言的、真正能够保障其权利的律师,以达到掩盖真相、玩弄程序、操控庭审的目的,这严重侵害了公民的诉讼权利,扭曲了法律援助制度。对此应有足够的警惕。

作为陈克贵的家属,我们坚决反对有关部门强行指定律师的做法,强烈要求宋奎远、王海军两位律师立即退出本案。否则本案程序从一开始,就没有公正可言。

陈克贵的父亲:陈光福

陈克贵的母亲:任宗举

陈克贵的妻子:刘  芳

代书人:滕彪、李方平、刘卫国

2012年7月23日

绝不放弃——2012年7月5日请愿遭遇野蛮暴力之后我们的立场

2012年7月5日,教育平等志愿者连续第25个月去教育部请愿,这次主题是质问教育部——方案何在?今年两会期间,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先生曾对媒体承诺,随迁子女流入地高考方案“用不了上半年”就会出台,可是六月底过去了方案没有公布,所以,我们质问教育部,为什么不能兑现承诺,希望方案尽快出台。

在教育部信访办,和以往一样,我们没有得到任何实质答复,虽然失望,家长代表还是向信访办递交了诉求书,并排队离开。但是,就在我们走过教育部门口,被警察阻拦禁止列队行走。僵持中,很多志愿者突然遭到便衣有组织的暴力殴打,志愿者胡杨(网名,女)被便衣用脚踹倒在车轮下,背后还有人上来猛踢、掐脖子,并拖进警车内殴打,致使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志愿者跳舞(网名,女)被便衣拽着头发和四肢拖进教育部院内,这两位志愿者后被带上警车到二龙路派出所询问至凌晨1点;在场多位家长被殴打,身体不同程度受伤……

两年多来,我们数十次去教育部请愿,一直秉承和平理性的原则,保持了足够的坚持与耐心,我们始终坚持几点原则:提出合理诉求、不拦车、不堵路、不妨碍办公秩序,不会扰乱社会秩序。退一万步讲,即使我们违反了法律,有关部门可依法处理,使用便衣有组织的野蛮殴打已经超出了文明社会的底线,我们只是要求给孩子一个公平的待遇,竟然会遭到如此暴力对待,而这一切都发生在教育部的门前。对此,我们对制造这起暴力事件的北京市公安局以及有关部门提出严正抗议!

在我们遭遇野蛮暴力的同一天,教育部杜玉波副部长对媒体说:随迁子女就读地高考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将适时发布。到底什么时候发布,会不会拖延很久,方案内容是什么,我们无从知道。

教育平等志愿者们在争取取消高考户籍限制的过程中,虽然屡遭挫折,但是一直锲而不舍,而且参与的队伍越来越壮大。在我们的持续抗争和社会支持下,可以看到教育部及相关部门也在做顺应大势的变化。因此,我们必须继续努力,进行更广泛的社会动员,号召北京700多万、全国两亿多新移民团结起来,争取应有的权利。无论遭遇了什么,我们都将继续坚持温和理性的原则,在我们的身后是全国2亿多新移民期待着和他们的孩子一起融入所在的城市,我们不能停下脚步,我们必须继续努力,早一天让家长们摆脱痛苦和焦虑,早一天让更多城市外来家庭告别骨肉分离之忧。

在此我们重申我们的立场:居住地城市接纳了我们作为这个城市的劳动力和纳税人,却把我们的孩子拒之门外,这不公平也不人道,为所有纳税人提供不分户籍不分贫富不分地位的公平的教育机会,是当地政府的义务。父母至少一方在流入地工作,随迁子女随父母上学有连续三年学籍(北京、上海四年)即有资格参加当地高考和录取。我们将坚持我们的立场,直至北京700多万、全国两亿多新移民的子女都能告别留守的童年,随父母生活和上学,随父母一起健康成长。

教育平等公民志愿者

2012年7月9日

非京籍初三学生行政起诉状

原告:

被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法定代表人,住址

诉讼请求:

要求确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属单位北京教育考试院)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剥夺没有户籍的北京初三毕业生报考高中资格的行政行为违法。

事实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原告从x年到x年在北京xx中学上学,同一个班级同样完成初中学习的同学,有北京户籍就能报考高中,而原告仅仅因为没有北京户籍,就被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属单位北京教育考试院)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剥夺报考高中的资格,违反了教育法规定,侵犯了受教育者平等升学的权利。

《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是直接剥夺特定对象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通知”关于高中“报名、报考资格”要求“具有本市正式户籍”,“没有本市正式户籍的借读学生可以报名借考”。北京教育考试院在其网站《考生答问》栏目中对《哪些考生不能参加报考》问题的回答“借读生可以借考但不能填报志愿、不能参加录取。”(http://www.bjeea.cn/html/zkzz/faq/2011/0427/36684.html)

“通知”针对的是特定对象,即1.4万没有北京户籍的借考考生。根据《新京报》2012年4月8日报道《9.6万考生报名参加中考》,“来自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消息,今年北京市中考报名确认考生人数达9.62万人。其中具有本市户籍及外省市报考资格考生8.2万人,借考考生1.4万人。”有没有北京户籍,区分标准是人的身份,而不是人的行为,户籍作为特定人群的身份,相对稳定,该人群事实上也基本稳定,对象明确。

北京教育考试院每年发布一个“通知”,适用的是已经确定的对象,是对特定身份对象具体权利的处置,对对象直接产生法律后果。虽然考生通过各区县考试中心报考,但区县考试中心只接受有户籍考生的报考,把非户籍考试直接排除在外,事实上北京教育考试院的“通知”对公民权利直接作出处置,各区县考试中心只是具体执行。

“通知”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以上分析,“通知”针对特定身份的对象,不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通知”针对的是当年已经确定的特定身份人群,不是针对某种行为设定的可反复适用的权利义务,不是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反复适用不可能是指适用过去的行为,而只能是指能适用未来某种行为。如果是针对过去行为的处理,那一定是具体行政行为。综上,“通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的抽象行政行为,根据该解释,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规定,“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北京教育考试院作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组建的下属机构,其行政行为由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负责,被告应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此致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

具状人:

江西乐平死刑冤案——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的申诉材料

(按:江西乐平4无辜公民被以故意杀人罪判死缓,多年申诉无果,方春平、黄志强和程发根曾于2010年2月在景德镇监狱绝食六天后被送往医院救治,他们原打算2012年春节后再次以绝食拼死抗争,但昨天我接到了方春平从监狱打来的电话,刚调来同监室的人从看守所传来消息,真凶于2011年12月16日被抓到,此消息已在公安内部传开。)

律师:滕彪;李和平


 程发根申诉状

最高人民法院:

我再次收到死刑判决书,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想起了多年的监狱生活,想起不堪回首的日子。

我乐平市洎阳街道中店村村民,2002年5月29日,乐平市公安局刑侦人员到村公所,询问我销赃了一只手机一事,从此,噩梦开始,我经历了人生中最大的磨难,真正体验了什么叫屈打成招,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悲惨生活。今天,我如实陈述,真实记录下我的遭遇。

我根本没有销赃手机,我从黄志祥处帮我买了一只西门子手机,市局的人抓了村子里抢手机的人,我知道后,即再三追问了黄志强和高国根,他们都说没有问题,给我买的手机是好朋友送的,有问题他们负责,我才安心下来。后市局传唤我,我不善言词,找表哥帮忙,打电话给刑侦的熊晓荣,熊要求我把手机送市局接受调查,还讲不要让别的中队抓去。当天我就把手机送市局了。后来熊约我到步行街我表哥的售房部做讯问笔录。

6月4日上午,熊和另一名干警开车到约定地点,见面坐定就开始讯问购买手机之事经过,我一一回答,不一会儿,大约11点许,冲进来四个人说:市局另有案子,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强行把我拖上车,扯掉我衣服,蒙住我的头,带我进了市局刑侦房间,把我上上脚铐,手分别拷在椅子上。四人先搜遍我全身上下,拿走了壹仟多元钱及零星物品,开始了我从小到大从未经历的可怕审讯。下班后又把我蒙住头带到另一处审讯(后听说是原乐平发电厂),我经历了人生第一次暴打,他们直接讲,抓我不是手机之事,而是杀了人。晴天霹雳!我感到莫名其妙。我说,我要是杀了人,村里抓了三个人进来,我是同伙,我还不逃得远远的,还自己主动送手机来接受法律审查?再说,我怎么会杀人呢?我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关爱我的亲人、妻子、儿女,我没有杀人的理由啊!

审讯人员一边打我,一边指着我说:你2000年跟汪深兵、程立和、方有平、黄志强五人,杀了绿宝超市的老板,叫我老实交代问题,免得皮肉受苦。我很害怕,看着他们穷凶极恶的样子抽打我,我恐惧的回答道:我只认识黄志强,其余三人我并不大熟悉,何况2000年,我一年到头在景德镇做生意,直到2001年端午节回来造房子,平时只有过节才回家。我如实回答,却遭到他们劈头盖脸的一阵毒打,并声称,他们几个人都讲得好好的,现场已经留下了我们的指纹和痕迹。你不老实,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刑侦是鬼门关,是专门整人的机关,你是过不了这一关的。还指了指站在我身旁的几个人,一个叫鬼见愁,一个是阎王怕等几个人的外号,要我回答他们的问题。说给我一个投案自首的机会,我讲我真的没有杀人,叫他们不要打我、折磨我。他们就叫我签了一份笔录,并说:签了这份笔录就没有投案自首的机会,我签了。他们不高兴了,就劈头盖脸的打来,边打边说你死猪不怕开水烫等脏话,就开始动刑逼我,把我按倒跪在地上,手反铐着,我手和脚并又拿一付手铐连在一起,使我前不能撞,后不能倒。前面的人使劲朝我脸上、胸前猛烈击打。后面的人使劲用脚踩我脚腿肚,再使劲踹我脚趾。我痛不欲生,嚎嚎大叫。他们叫我老实讲,我坚持说:我没有杀人,我怎么讲。换来的是一阵毒打。等我转醒过来,他们又叫我交待,并用儿子来发毒誓:杀了人就不得好死,断子绝孙。我问心无愧地发了誓,我深爱我的儿子和亲人,同村的人都知道,我的儿子是多么来之不易,是我的生命和希望。换来的还是一阵阵更猛烈的抽打,我的嘴和鼻子都在出血,心更在出血,我也不知道如何回答才使他们满意。一阵又一阵的轮番毒打,打得我叫爹喊娘。怕我叫出声来,拿块布条堵住我的嘴,要我回答问题又取下,反反复复的鞭打逼供,使我无所适从,十分恐惧害怕。半夜又换了几个人来审讯我,不给我水喝,讲我不给他们面子,又一阵阵的轮番毒打,一直把我折磨到快天亮。我的腿实实在在是跪不直了,他们还要让我跪直,折磨到我一点力气也没有,我就昏了过去,醒来地上一大片血和汗水。

早上,他们又换了几个人进来,讲好戏还在后面,看你能熬多久。我对他们讲我2000年根本不在乐平,我在景德镇做事,村里人和朋友及老婆可以证明,他们根本不听,又开始新一轮毒打,用脚使劲踢我大腿。又叫我站起来,前面放一把椅子顶住我的胸,一个人抱住我的腰,后面的人使劲向后扳椅子。只听见我的腰和手咯咯作响,手铐已深深植进肉里,直痛得我叫爹喊娘,泪汗满面,求他们放过我。后来,他们又将我按倒跪下,把我上起飞机铐来,把我手又扳的咯咯作响(我也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此时此刻的伤痛),后面还放上几块红砖,还有几个矿泉水,我再次痛的昏死过去。轮番换手的折磨,一直折磨到中午。

6月5日下午,他们又换了一批人来审讯,讲不老实交待就是钢铁也要熔化。找来一架人字楼梯,把我双手铐起来吊在楼梯顶上。脚链上还放了几块红砖增加重量,把一个人按住楼梯,又一个人专心打我,惨无人道的用打火机烧我腋毛,炀我身上,朝我脸上、胸前好一阵阵的猛打,像荡秋千一样推我,还用一只脚放在我脚上使劲往下踩。我痛得叫不出声来,两只手和脚像断了一样,我好不容易把嘴上的布吐掉,想咬舌自尽。他们又将我的臭袜子打起结来,把我的嘴绑起来,还塞上一个矿泉水瓶,使我叫不出声来。更可恶的是我要喝水,他们也不把那臭袜子解掉,就让我这样喝水。我真的连猪狗都不如。他们再次轮番毒打,一直在上面折磨到晚上。我撕心裂肺的求喊和告饶,他们根本不听。我真的没有杀人。他们更加猛烈的折磨,我“娘啊,爹啊,天啊”的呼喊,我该怎么办?

残酷的折磨我寻死,他们说我畏罪自杀,我不知怎样回答问题审讯,说真话,他们不听,胡编瞎说他们就打。天啊!我真是生不如死,想到儿子、妻子、亲人,我真挂念他们,泪已流干,我经不住毒打与折磨,精神和肉体在猛烈的击打下崩溃,我只有按他们的要求,胡编瞎说一通。啊!亲人请原谅我,如此想法在我脑海一再出现。

晚上,又换了四五个人进来,看见我快不行了,就让我歇了几分钟。我看见手肿得像馒头,紫得像黑炭,手铐已植入了腕中,留下深深的伤痕。讲:他们的头头发话,再给我一点颜色,他们一班比一班凶猛。我整个人被折磨的讲话一丝力气也没有,被折磨得死去活来,完全麻木地吊到半夜。只有顺着他们的意思讲才好受一点。比如,他们问:那个女的是怎么死的?我讲用刀,他们就打。其中有一个人就用手指了一下我脚下面,我看见了几块红砖,就讲是用红砖,他们还是打。我再看一下,看见了下面有绳子,就讲用绳子。总之,我被审讯人员从精神和肉体上彻底摧残、完全征服,我真是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天理何在,我讲话声音很微弱,生命已危在旦夕。

我整个人已麻木不仁,他们强行拿着我的手在他们已经写好的笔录上签字、按上手印。上面也有他们的手印。我的手不能拿笔,他们就把他的手握住我的手,让我用拳头签字,好象按了两份笔录和手印,写了什么我也不知道。等我稍有了知觉,就叫人教我反复讲几遍,说我承认了,按了手印签了字,再不老实是没有用的,我昏昏然的让他们摆弄摄影录音,完全身不由己。

天亮了,他们就带我去指认现场。我原以为是登高山围墙边上,他们就凶我,说找死,其中我身边的人就牵着我往这边走,我根本没有做过的事,怎么走都不对,只有由他们领着走,然后他就拍照。后来就把我送进乐平看守所,还拿了张空白纸,叫我在下面写上“以上我看过属实”的字样,签上名盖上手印。我也不知道他们会写什么,一切只能如此吗?听天由命吗?

6月6日上午,我到看守所监室,我的全身肿痛,青一块,紫一块,嘴根本不能张开,嘴根本不能张开,嘴里吐出来全是血肉,全身麻木,说话不清楚,生活根本不能自理。没有一个人不心痛我,都是周长华、吕祖晓几个人帮忙,在里面呆了十几天,人稍能活动,他们就给我换了一个监室。

市检察院来批捕讯问我时,我将伤情给他们看,讲市局办案人员刑讯逼供,再三声明我是冤枉的。

6月19日,市局来人强行执行逮捕,讲我在检察院反(翻)供,骂我,恐吓我,叫我不要翻供。你一个人是斗不过公安局的。还声称要把我老婆抓来,把我房子封了,要我家破人亡,还叫我不要请律师。他们会帮请律师的,律师看了案情都跑了,要我在逮捕证上签字,我用中国最诚实的方式再次跪下来求他们放过我,说,我上有六旬父母,下有几个小孩,他们根本不听那些话,就把我铐在木椅上,要我签字。我没有签字,他们不高兴的留下一句话,你死猪不怕开水烫,有你好受的,就走了。

一星期左右(每次提审或感受我都事后记下笔记,在他们押送我到景德镇市看守所时搜去了),他们又一次带我出看守所,蒙住头,拖上车,带到一间审讯室。他们像凶神恶煞一样把我按到地上跪下来,又使劲打我和摧我的脚。我旧伤未好又添新痛,非正常人能承受的了。说我在检察院翻供了,要好好整理我,又扬言要把我老婆抓起来,看你几个小孩怎么过,要搞得我家破人亡,叫我重新讲,把细节情况讲清楚。天啊!我没有做的事,怎么讲的清楚,我一见到他们凶狠的样子,浑身发抖,哆嗦,害怕极了。

手机情况是这样的,我根本没有摩托罗拉手机,何况2000年我有一只爱立信手机,是向王正华买的,当时他买这新手机时问我借了一千元钱。后来他不用了,就以伍佰元让给我,手机号码为:13607983605。我用到欠费停机,因机型不时尚,我曾经询问过景市几家以旧换新的手机店,因价格不合理没有换,最后以肆佰元价格还给王正华拿去抵他的汽车修理费。2001年端午节后,黄志强帮我买了一只西门子手机。我从没有摩托罗拉手机,要是我们几个人作了案,他们几个都没有手机,他们不要,我有手机的人,还会要那高价低档手机吗?景市丁建华手机证言,我是被迫无奈,完全是办案人员刑讯逼供所致。

关于一张IC卡,审讯我时,我根本不清楚,后经刑讯逼供,在他们提示下,直接讲是有仿古图案,要我承认拿了这张卡,打了敲诈电话,后拿给程贵秋使用。并拿出电信局电话记录清单,让我看,指出打了几个电话和号码,并根据电话录音,讲我们的音已经录下来了,让我学着哪几句话反复讲习。就请来人给我摄像录音,还请来法制科干警,告诫我不要翻供,翻供是没有用的,根据我的签字、供述和摄像录音即可定罪,讲现在科学发达,声音完全可以鉴定,我完全被迫无奈地签了份保证不在法庭上翻供等等笔录,一直折磨到第二天晚上,因为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在看守所的日子,我一听到刑侦提审就发抖。我要不签字,他们就讲要带我出去提夜审,讲又要把我老婆抓来,万一要抓来,我家里的几个小孩就无人照顾,我被刑侦人员刑讯逼供彻底征服,我麻木的在他们提示和诱导下招供,摄像录音在他们有条紊地安排下进行。屈打成招,大案告破,办案人员功德圆满,我获罪下狱,被判重刑,一切一切十分可怕。一切都是由市局导演全过程。这不是电影,而是我活生生的现实经历。

何况,我有不在场的证据,我在景市存款不是一年或几个月存一次,而是每隔三天至四五天存一次,如果我们几个人真犯了如此大案,我一个人想到要证明这两天不在现场,我也会叫他们几个人找几个证据证明不在现场的证据,我一个人有这样的证据有什么用呢?古语“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好汉做事好汉当,这最起码的人格。我要真的杀了人,我就是死一百次也罪有应得,死有余辜,也不会连累家里的亲人,为我呼告奔走,先先后后帮我请了四、五个律师来帮我辩护。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多年的监狱生活,漫长日日夜夜都没有能恢复我被毒打,吊铐之手腕和脚上深深的疤痕,没有消除身上的伤痛,更无法抚平心灵深处的创伤。

综上所述,我如实陈述、记录我被刑侦人员刑讯逼供的事实,我无法用语言来表达遭受轮番毒打,吊上飞机铐等肉体、摧残与残酷场面,更无法表达精神上的恐惧心情,无以复加的创伤。

当然,我顶不住毒打、长时间的吊铐,经不住折磨,在刑讯逼供下,在刑侦人员威胁提示、诱导下,违心的供述本人根本没有做过的事情。我恨自己,可是,我一个普通农民的儿子,从没有见识如此残忍手段与场面,钢铁在他们高压手段下一定会熔化。何况,我这样一个平民百姓。

我仍然相信法律,决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一定会搞清楚事实真相,查清刑讯逼供之事实,惩办真凶,还我清白,洗刷我屈打成招之冤情,使我重获新生。

申诉人:程发根

2004年10月20日

联系人:滕彪;许志永;李和平;程文坤


致最高检的控告信

尊敬的最高人民检察院:

你们好。以下是我们对江西省乐平市公安局刑讯逼供的控告。

控告人:黄志强,男,1973年1月4日出生;方春平,男,1977年12月21日出生;程发根,男,1968年8月11日出生;程立和,1977年3月18日出生。四人均住江西省乐平市洎阳街道中店村。

被控告人:乐平市公安局。

控告事项:四人被江西省乐平市公安局邢侦大队刑讯逼供,屈打成招,被迫供述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罪行,被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以(2003)景刑一初字第15号和(2004)景刑一初字第08号判决书两次判处死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5)赣刑一终字第02号判决书改判死缓两年, 至今仍服刑于景德镇第三监狱。

事实与理由:1999年至2000年,乐平市发生两起抢劫,强奸,谋杀恶性案件。1999年9月8日晚,在乐平电视台左侧羽毛球场边的小凉亭内,邹某新被抢劫并杀害,同行熊某被强奸并受攻击至轻伤。黄志强,方春平和程文才(另案起诉)被认为是嫌疑人。2000年5月23日晚,蒋某才被抢劫并被当场杀死,随后同行的郝某被强奸并被杀害分尸。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和汪深兵(在逃)被认为是嫌疑人。在两年未能破案的情况下,乐平市公安局为了”破案”,对我们四个犯罪嫌疑人进行残酷的刑讯逼供,逼迫我们承认莫须有的罪名。在此后,我们的口供被当成主要证据送上法庭,至使我们被两次判处死刑,一次死缓。精神上遭受极大的痛苦,整个家庭也陷入贫困和不幸。

黄志强于2002年5月下旬被抓进乐平市公安局.办案人员要黄志强供认杀人等罪行。黄志强回答说没有那回事.于是被用手铐悬空吊在楼梯上,用袜子捆住嘴。不知道多了多长时间,黄志强忍受不了这种生不如死的感觉了,就同意做口供。连续四五个日日夜夜,他们不让黄志强吃饭,喝水,睡觉,让黄志强背口供.第一份口供就这样完成了。6月18日检察院来批捕,黄志强翻供,说被刑讯逼供,结果招致公安局的第二次残酷用刑,如用手铐把双手铐在卫生间的窗户上,踩在石柱上,如果不承认就把石柱搬走,整个人就会掉下来。后来又把黄志强铐在椅子上站一天,晚上跪一夜,不准抬头。这样又过了好几天,黄志强实在无法忍受,就违心承认了他们要承认的罪行。

方春平于2002年5月31日被公安局抓走.他们要方春平供述5.24杀人案的经过,并说出另外五个人的名字。方春平说只和黄志强有来往,其他几人都不认识.但他们毫不调查,将方春平几天几夜轮番审讯、毒打。把方春平悬空用手铐吊在门框上,脚离地一尺多高,从晚上七到一直吊到第二天早上七点左右,连大小便也不允许,也不给水喝.后来乐平市检察院来提审,方春平翻供说是被刑讯逼供。没想到这个情况反映没有任何结果,第二天我就被乐平市公安局逮捕,连续几天几夜使用酷刑逼方春平承认。方春平最后只能按照他们的提示违心供认不存在的罪行。5.24凶杀案发生后2天内公安局来查过,方春平的弟弟做过笔录,证明方春平当时和妻子、儿子以及弟弟在家看电视。方春平是2002年被捕,这是在被捕以前做的证。现在公安局城南派出所说这份笔录丢了,至今没有出示。

程发根从1999年到2001年一直在景德镇工作,只有过年回家。直到2001年端午回家,一直忙于家事。三代同堂,夫妻恩爱,育有四个儿女,家庭幸福。2002年5月29日,乐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怀疑程发根抢了手机,对程发根进行问讯,其实手机是二手买来的。到6月4日,在又一次问讯中,因为其他干警怀疑程发根与前述抢劫强奸杀人案有关,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把程发根从问讯地点(步行街程发根的表哥的售房处)拉到市局,把程发根用手铐脚铐铐住,进行搜身和可怕的审讯。下班后,又把程发根拉到发电厂某处,一阵毒打,要程发根说杀人经过。程发根莫名其妙,说当时在景德镇,根本不在家.他们就使用"飞机铐"等残酷手段继续毒打程发根,一直到天亮.程发根几次昏厥过去,醒来眼前是一大片血迹和汗水。6月5日,整整一天,程发根被吊起来毒打,被打火机烧,被砖头砸,直到晚上,求死不能,全身已肿得像馒头,无力动弹.他们拉住程发根的手强行在笔录上按了手印,并不让程发根看内容。6月6日,程发根被强行带去按照他们的意思"指认现场"。后来他们又威胁程发根要"认罪",否则封程发根家的房子,还要抓程发根的妻子。

我们四人在2003年7月被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2004年1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2004年11月,景德镇中院再次判处死刑。在我们再次上诉后,江西省高院于2006年5月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初次审判时,乐平市公安局未能提供实质性的证据,比如作为杀人工具的七把凶器和用以分尸的菜刀和塑料袋。虽然对抛尸现场经过"指认",但办案机关未在指认地点找到所谓"尸块"。

在发回重审的过程中,乐平市公安局也未调查提供任何新的证据。真相可见一斑。

乐平市公安局为破案立功,不惜精心设计冤案,刑讯逼供。我们都是奉公守法的公民,各有家庭孩子,生活虽然不富裕,但也其乐融融.我们都靠双手吃饭,毫无作案的动机。没想到这突如其来的迫害,使我们成了死刑犯.我们心里有天大的冤屈,精神上蒙上深深的恐惧和绝望。我们的家庭,也蒙受了不白之冤.为了我们的案子,已经倾家荡产,孩子也面临辍学。我们在此控告乐平市公安局一手遮天,刑讯逼供,置事实与法律于不顾。请最高人民检察院追查事实真相,追究乐平市公安局的枉法行为。

此致

最高人民检察院

江西省乐平市洎阳街道中店村蒙冤公民

黄志强 方春平 程发根 程立和

2007年3月19日


死刑犯写血书申冤被改判死缓

2007年07月05日 星期四

“爸妈、金霞妻,我被冤死以后,你们一定要继续帮我申冤,不管申多久都要帮我申,你们千万不要灰心,不要放弃。这世上肯定有好人,也肯定有正义敢(感)的人,也有讲理,也有公道,也有公正的地方。爸妈、金霞妻,我死了以后,你们千万要帮我申冤,一定要帮我讨一个公道,要还我一身清白,不要让我死的不明不白,不要让我死不明(瞑)目。” 写下这段话的人叫方春平,2004年11月18日,在江西省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法庭上,方春平和同村的另外3名青年再一次听到了自己的死刑判决。6天后,对生不再抱希望的方春平在看守所里写下了这封给家人的信,信的落款处,方春平写下了两个大大的血字:冤枉。

两对情侣野外遇害

1999年9月8日和2000年5月23日,江西省乐平市东湖公园、登高山附近先后发生了两起抢劫、强奸、杀人案,总共3人死亡。根据警方的认定,被害人都是夜间在野外发生性关系时遭到一伙男子的袭击。男性被害人当场被杀害,女性被害人遭到轮奸,其中2000年5月23日案女性被害人被奸杀后遭分尸。 两起命案长期没有破案。事隔两年之后,乐平市公安局在登高山附近的中店村抓捕了4名犯罪嫌疑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2003年7月,景德镇市中级法院宣判了4人死刑。4人均否认杀人,提出上诉。

“吊打”伤痕两年未消

律师刘文元至今记得被告人家属找到他时的急切样子。深入了解案情后,刘文元认为这起死刑案是一起冤案,他决定出任被告人方春平的辩护律师,同时邀请江西当地的老朋友出任其他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汤忠赞、江西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前所长王国良先后接下了案子。 被告人家属交律师费时,刘文元吃了一惊,“他们掏出来的钱厚厚一沓,足足有十几厘米高,多是零钱,甚至还有1角的面值。”最终,8名辩护律师一致决定免费代理此案。  

接下来的律师会见中,4名被告人告诉律师,他们与此案毫无关系,但警方对他们刑讯逼供、指供、诱供,屈打成招。“4人被铐着手铐吊起来打,手铐嵌进肉里。30个月过去了,4人手腕上被吊打的伤痕依然存在。”而警方对此的解释是:被告人对抗审讯,戴上手铐后挣扎所致。刘文元认为,4人分别审讯和关押,却都有腕伤,而且非常规律,都呈向手掌上方牵拉的特点,不可能是“自伤”形成。然而此案开庭审理后,对于律师们要求鉴定伤情的申请,法院始终没有许可。

口供漏洞百出

“本案的最大特点是: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任何其他物证材料予以证实。”刘文元说,所有物证只能证明曾发生过这两起案件,但没有一个能证明凶案和4被告人有关。现场提取的烟头、血迹、毛发、衣裤,警方都没有做DNA鉴定。

在法庭上,律师们为4名被告人作了无罪辩护,指出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的陈述和其他证据矛盾重重,不能自圆其说。根据一审认定事实,1999年9月8日夜,黄志强、方春平携带尖刀和携带羊角锤的程文财(2004年已处决)在登高山一个凉亭内发现被害人邹某、熊某,便各持凶器围上去杀死了邹某,又把熊某挟持到后山轮奸。 案发后,被害女子熊某在公安机关的4次证言前后一致,都说只有一名男子作案,并且自始至终没提到她被奸污。但事隔3年,在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4人被抓后,警方根据需要又找到熊某作证时,熊某改了口:“经过长时间回忆,我感觉当时至少有两个人作案。”辩方认为,警方有诱证之嫌。 另外,律师认为熊某的证言表明:现场并无搏斗,其男友是被凶手一击致命,当时两人正在凉亭内做爱,男友仰面躺在水泥台上。但尸检证明:被害男友伤在后脑。“下面有3厘米厚的水泥台挡着,上面有熊某挡着。在这样的情况下,无论如何不可能形成这样的伤。”

“抓阄分尸”像小说

对于发生在2000年5月23日的两死命案,辩方当庭用“天方夜谭”来形容警方查明的案件事实。

根据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的口供,法院认定了如下事实:5月23日夜,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汪深兵(在逃)5人在中店村的田间小路上,围上去对一对男女欲敲诈钱财,被害男子蒋某不从,争执中汪深兵一刀砍在蒋某头部,被害女子郝某见状逃走,汪深兵便去追赶。其余4人各持凶器朝蒋某头部、身上乱砍,致使蒋某当场死亡,并抢走蒋身上5000余元现金和手机。4人又赶到汪深兵抓到郝某处,先后对郝强奸,又将郝勒死。5人将郝尸体抬到登高山草草掩埋。次日中午,5人聚集埋尸地,按抽签顺序依次碎尸,将女尸尸块装入塑料袋各自拎走四处抛散。 刘文元指出:“‘抓阄分尸’的情节,写得像小说。”法院认定,5人于杀人次日中午到埋尸地碎尸,并抛散尸块。可此时已案发,警方从早到晚封闭现场进行勘查,现场周围很开阔,有大量警察警戒。而法院认定的5人分尸时间为中午,分尸现场距警戒线不足百米远,又在路边。“也就是说,光天化日之下,5个人紧挨着正在勘查的现场,在众多警察的视线之内,把已被掩埋的尸体挖出来,又砍又剁地折腾了好几个小时。这不符合事实,也不合情理。同时也证明了刑讯逼供出来的供述,不能自圆其说。”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作案人所了解的‘案情’,并不比警方掌握得更多。”刘文元强调说,虽然被告人进行了抛尸现场指认,但警方至今除在乐平市区街头发现的女尸右前臂外,对郝某其他尸块一无所获。“实际上,因为警方不知道尸块下落,再怎么刑讯逼供、诱供,被告也说不出来。所以4位被告人所交待的案件事实,始终没超过警方掌握的范围。这充分证明本案是一起冤假错案。”

律师质疑问住公检法

在旷日持久的审理中,办案民警表示,他们以党性担保没有刑讯逼供。“我的当事人用生命担保他没有犯罪!该信谁?”刘文元针锋相对。  

2004年1月,江西省高级法院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此案发回重审。但景德镇中级法院在没有任何新的证据材料的情况下,于当年11月18日再次判决4被告人死刑。4名死刑犯继续上诉。去年5月30日,江西省高级法院对此案终审宣判。江西高院没有认定1999年9月8日登高山命案,认为“证据不足,不予认定”。但江西高院仍认定了2002年5月23日的两死命案为4名被告人所为,不过“鉴于本案的具体情况”,将4名被告人的死刑改成了死缓。  

记者注意到,对于改判死缓,终审判决没作具体解释。如果依照法院认定的抢劫、轮奸、杀死两人、碎尸、抛尸以及杀人后还有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4名被告完全符合刑法规定的“极少数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依法当杀。4被告拒不认罪、不悔罪,无任何从轻情节,不应适用死缓。因此所谓“鉴于本案的具体情况”,只能说明律师们提出的种种质疑问住了公检法机关,导致本案最终“存疑不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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