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5月25日,一场关于董存瑞的名誉权诉讼即将在东城法院开庭,教科书上的英雄人物董存瑞的妹妹起诉中央电视台和电影《董存瑞》的导演郭维侵犯了董存瑞的名誉权。
教科书上说,董存瑞左手举起炸药包,右手拉响了导火索,高喊“同志们,冲啊”壮烈牺牲。《董存瑞》电影的导演郭维2006年接受采访时说,并没有人亲眼看到董存瑞举起炸药包,炸碉堡的细节是根据现场遗物推测出来的。这是本案最关键的也几乎是唯一的争议点。
据说原告找到了三个目击证人,他们说自己亲眼看见了桥下的董存瑞举起炸药包。被告一方一直在沉默,据说他们曾努力寻求和解。这场诉讼引发了一群人的热烈支持,他们愤怒地指责郭维导演的言论“亵渎”了英雄,网络上的个别言辞激烈程度不亚于宗教极端主义者发出的追杀令。也有人主张制定一部《中华英杰保护法》,准备列举孔子、孙中山、董存瑞、雷锋等人为英杰,用法律制止人们对他们的批评。
无论谁是谁非,无论结果如何,甚至无论法院能不能如期开庭,这场诉讼都有着丰富的时代内涵。或许,这场法律之争本身并不重要,董存瑞的英雄事迹无论有没有目击证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面对历史的态度。作为法律学者,在这里我们不想探讨太多的历史细节,我们想表达的是一个写进了我们宪法的梦想——言论自由。
通往自由的道路
1704年,一个英国的法官说,如果公众都可以任意批评政府,那么政府的荣誉将丧失殆尽,哪个政府还能存在下去?三百年后的今天,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觉得这话有道理?这三百年间,人类文明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
1734年,英国通过了《反煽动诽谤法》,严格审查对国王和政府官员的批评,1798年,美国也曾经制定过《排外及反煽动法》,试图限制对政府官员的批评。好在十九世纪言论自由有了明显的进步,事实上,《排外及反煽动法》从来没有实施过,四年之后自动废止了。英国的《反煽动诽谤法》也于1843年基本上失去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1848年宣扬暴力革命的《共产党宣言》能够自由出版也是那个时代言论自由一个标志。
但是到了二十世纪,言论自由在很多国家出现了倒退,其中最极端的莫过于纳粹德国,其宣传部长戈培尔有一句名言——“谎言千遍成为真理”。即使言论自由一直走在前沿的美国也受到大气候的影响,五十年代出现了臭名昭著的麦卡锡主义。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言论自由在在发达国家有了很大发展,其中以美国为典型,先后出现了两个经典宪法案例——1964年的纽约时报诉萨利文案和1989年的焚烧国旗案。
1960年3月29 日,美国民权人士在《纽约时报》上刊登了题为《请倾听他们的呐喊》的政治宣传广告,猛烈抨击美国南方一些政府镇压黑人民权运动,其中特别谴责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警方以 “恐怖浪潮”对待非暴力示威群众的行为。后来证实,这个广告中有个别细节不够真实——比如马丁路德金被拘捕了四次而不是广告上说的七次,等等。蒙哥马利市负责警察局的民选市政专员萨利文控告在广告上署名的黑人牧师和《纽约时报》损害了他作为警方首脑的名誉,犯有诽谤罪,要求50万美元的名誉赔偿。阿拉巴马州法院依据州法判决纽约时报赔偿。1964年,最高法院驳回州法院的判决,理由是言论自由非常重要,对官员的批评涉及公共利益,为了维护言论自由,有必要给公共言论一定的“呼吸空间”——即允许媒体报道有出入,此次判决确立了“实际恶意”的重要原则,即使媒体报告不准确,但只要不是故意虚假报道,就不承担侵权责任。
之后,通过1967年的足球教练和退伍将军案以及1974年的格茨诉韦尔奇案,最高法院把纽约时报案所确立的实际恶意原则扩展到体育明星等非官员的“公众人物”。公众人物如果认为自己的的名誉权受到损害,必须证明对方有“实际恶意”才能获得赔藏。根据此原则,1983年2月以色列国防部长的沙龙起诉《时代》名誉权案中,纽约联邦地方法院陪审团最后裁定,《时代》周刊关于沙龙参与了黎巴嫩长枪党对巴勒斯坦难民营屠杀的策划的报道失实,但是,因为《时代》周刊并不知道报道不真实,故不符合“实际恶意”标准,沙龙无权得到赔偿。
1989年的焚烧国旗案使美国的言论自由达到了一个很多普通美国人难以接受的高度。1984年共和党在达拉斯举行全国大会期间,詹森等大约100名反对里根当局的示威者在市政厅门前点燃一面美国国旗,一边焚烧一边欢呼歌唱“美国——红、白、蓝,我们对你吐痰。”詹森焚烧国旗违反了德克萨斯州的有关法律,并被州法院判服1年监禁和2000美元罚款。但是,德州的刑事上诉法院推翻了定罪,并认为惩罚损坏国旗的州法违反了宪法第1修正案。1989年官司打到了联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以5:4表决维持了上诉法院的判决,认定詹森无罪。
持少数派意见的法官大都慷慨陈词,历数美国国旗的重要意义——它象征着“国家统一”,象征着“勇气、决心、以及把十三州的雏形变成世界大国的天然智慧”,象征着“自由、平等机会、宗教宽容和对其他类似人民的良好意愿”,等等。他们认为,国旗代表了公共利益,亵渎国旗伤害了很多美国人的情感,违反了公共利益,更何况,美国48个州以及联邦都通过法律确认亵渎国旗有罪。但是,多数法官的意见认为詹森无罪,他们认为,焚烧国旗是一种思想表达的方式,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由布仁南法官主笔的判决书说,“第1修正案有一项基本原则:政府不得因社会发现某种观念本身令人生厌或不合人意,就去禁止人们表达这种观念。……我们惩罚亵渎,并不能使国旗变得神圣,因为如果这么做,我们就淡化了这个令人崇敬的象征所表达的自由。”
很多普通美国人也无法接受焚烧国旗案的判决,他们甚至推动一场修改宪法的运动,试图在宪法里写上保护国旗的条款,当然,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回首三百年来乃至一千年来人类通往言论自由的道路,我们清晰看到一部走向文明走向宽容的历史。布鲁诺被烧死在火刑柱上,刘少奇被宣告为叛徒、内奸、工贼,历史无数次证明——真相多么容易被掩盖,人们曾经多么狂热地崇拜谬误。在无数次愚蠢的错误之后,人类终于认识到,面对历史,任何人都有怀疑的权利,也都有发言的权利。这才有了《人权宣言》,有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也有了我们的宪法。
为什么法律对英雄更无情?
我们的宪法规定了公民有言论自由。当然,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侵害个人名誉权的言论——比如针对个人的诽谤、侮辱和侵害隐私的言论,能带来即刻危险的言论——比如在电影院大呼失火导致拥挤踩塌,某些社会状况下的某些色情表达——比如露天场合的色情图片,某些可能危害公共利益的商业言论——比如夸大其词的药品广告,被法律所禁止。但是,在当今文明的世界,绝大部分国家的法律不会禁止各种各样的政治性言论,不会禁止对历史真相的反思,更不会禁止对包括英雄在内的著名人物的发掘、批评乃至声讨。
而且,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一个法治健全的国家,法律对英雄的保护比对一个普通人保护更少,而不是相反,这就是关于言论自由的“公众人物”原则。
公众人物占有了更多的社会资源。无论公众人物为社会做出了多大贡献,客观上说,他们比普通人占有了更多的社会资源,比普通人享有更多的物质利益或精神利益,他们中很多人的声望本身就是借助公共舆论获得的,他们理应接受人们更多的批评和挑刺,他们的隐私权、名誉权应当受到更少的保护,只有这样法律才显得公平。
对公众人物的批评本身包含着公共利益。很多人从电影明星的花边新闻中获得快乐,很多人从英雄人物的细节中获得感动,公众人物的名誉不仅属于其个人,也属于公众,他们的传奇故事甚至看起来纯粹个人的幸福悲欢都牵涉我们社会的公共利益。作为英雄人物,更是我们社会的财富。对公众人物尤其是英雄人物的批评,如果批评对了,这将有利于发现真相,即使批评错了,那至少也是一部分人的思想表达,应当受到尊重。更何况,人的差别是客观存在,一群人的偶像可能就是另一群人的呕像,谁也没有权利阻止另一群人表达意见。法律规定了言论侵犯个人名誉权要受到惩罚,一个人的言论侵犯了一个普通个人的名誉权,这是一个民法上的侵权行为,公平赔偿就是,但是当一个人的言论侵犯了一个公众人物的名誉权,这个人的言论通常就蕴含了公共利益,法律需要在个人的名誉权和公共利益之间平衡。
或许,还有一个更深刻的理由是,真正的英雄活在人民心中,根本不需要法律保护。孔子是英雄,不会因为有人曾经骂他“孔老二”就失去光环;孙中山是英雄,不会因为历史学家考证“孙大炮”的称呼就丧失共和先驱的英名;仵德厚是英雄,不会因为曾经成为“反革命”就失去中华民族未来对他的崇敬。这是一个简单的常识,真正的英雄是不可能被亵渎的,亵渎英雄的人只会自取其辱;同样的道理,虚假的英雄也不可能被捍卫,再强大的法律也挡不住历史潮流。
发现英雄的年代
或许,在历史面前,我们需要从道德上追问,究竟是谁在说谎?但当英雄的真相成为一个法律问题的时候,其实谁说谎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谁都有说话的权利。
每个人都会捍卫自己的价值观,捍卫自己的偶像,捍卫自己的信仰,每个人都有表达的权利,但是,如果像宗教极端主义者一样,因为别人对自己的偶像说了不敬的话语就非要追杀到底,那就过了。如果非要动用国家的力量堵住别人的嘴,那就更过了。捍卫自己的价值观可以,但切忌不要试图剥夺别人说话的权利,切忌这种捍卫不可以用暴力,不可以用国家的名义。如果你今天剥夺了别人说话的权利,也许明天别人就会剥夺你说话的权利,没有人喜欢生活在一个“你死我活”的野蛮世界里。无论如何,真相不能只是强权者的偏见。
这是一个盛行恶搞的年代,回首二十世纪,这场解构主义浪潮的到来是必然的。但是,如果一个人真的爱这个国家,爱这个国家的英雄,就用不着担心害怕。我们需要自己的英雄,需要真正的英雄,需要屹立于人类道德良知深处的永远的英雄。可是在漫长的历史上,英雄往往是钦定的,每一个王朝都在系统地伪造自己的英雄,容不得任何研究和批评,然后,等下一个王朝到来,又系统被推翻,我们的历史就是这样的悲剧地轮回。人民没有权利说话,只是在私下了撰写属于自己的野史和传说。于是人民都成了怀疑论者,我们的道德就在这轮回中被践踏。直到今天,我们有太多的英雄是在温室里经过过度包装培育出来的,那些偶像如此脆弱以至于连阳光都承受不起,而那些真正的英雄常常被刻意埋藏在历史的尘烟之中。请相信一个自由的时代,无论怎样的颠覆,烟消云散的只会是假的英雄,真正的英雄只会更加光荣。就让风雨抚去历史的尘埃,抚去政治的偏见和意识形态的喧嚣,直面真相,直面良知,也直面我们民族破碎的道德和坦荡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