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是人民派的——官员灭门案背后躁动的社会

2006年11月27日和12月11日,中国发生了两起被舆论称之为“灭门”的凶杀案,死者分别为贵州兴仁县县长文建刚和甘肃临夏自治州中级法院庭长陈义明以及他们的家人。如果仅从微观的角度看,这只是两起刑事案件,可以把责任归于凶手多么残忍,但从宏观的社会背景看,这两起凶杀案都在某种程度上和“权贵”相联。尤其是值得关注的是,这两起凶杀案引发的公众舆论,80%以上的网络评论不是对死者的同情哀悼,而是充斥着“活该”、“罪有应得”等冷酷的字眼。

当然,目前我们无法确认案件背后的真相,但我们可以推测几种可能的情形:如果被害人真的是贪官,并且杀手的情绪中包含着对贪官的痛恨,那么杀手在网络舆论中真的就有点类似传说中的侠客了,这样的真相一定会让公众更加同情杀人者。如果被害人是好人,但杀手心中却认为“当官的没一个好的”,误杀了他或他们,那么,这种悲剧更让人痛心,我们有必要追问,是什么让人们对官员痛恨以至于失去了理性判断力?如果杀手仅仅是为了劫财或者普通个人仇杀,那么我们同样也不能忽略社会背景,是什么样的社会背景制造了什么样的内心深处的动机支撑了这样冷酷的行为?

如果最终结果排除了特殊心理变态者制造了凶杀案,这两起“灭门案”可以得出一个有点极端但符合逻辑的结论——杀手是人民派的,是人民对特权腐败普遍愤怒的社会大环境造就了杀手对贪官的痛恨,或者至少是造就了其冷酷心理。当杀手杀害儿童的时候,不是他没有人性,而很可能是另一种非理性的“正义感”超过了同情心,很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杀手内心有一种“正义感”,因为他是在杀贪官“替天行道”。或者,虽然杀手并没有杀贪官的意思,但他由于对社会绝望而变得冷酷。无论杀手杀对了——杀了贪官,还是杀错了——误杀了好官,杀手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人民的呼声,网络上“人民”的叫好声证明了这一点。

“人民”可能是非理性的,如果两位官员受害者是“好”官员就更能证明这一点。但是当这种非理性的愤怒以各种方式在不同场合凸现出来的时候,我们却不能说“人民”错了。我们只能说,这个社会有病,两起凶杀案只是病症发炎的表象,病根在于特权腐败造成的严重的社会不公。网友们的愤怒甚至是非理性的愤怒不是偶然,它是社会现实。这种愤怒由来已久,从刘涌案到宝马撞人案,从黄静案到高莺莺案,网络反映了公众同一个愤怒声音,那就是对权贵的痛恨。这种痛恨造就了非理性,造就了我们这个社会不和谐的音符,甚至造就了我们这个社会潜在动荡的危机。责备网友们非理性没有意义,教化他们理性起来也没有意义,是现实生活给了他们足够的信息制造他们的偏见,这种偏见不可能在某一个个案中突然改变,我们不可能让公众从有限的个案信息中理性起来。 治愈我们的社会病不可能靠惩罚凶手给被害人带来正义,也不可能靠“教育官员廉洁自律”,“提倡精神文明”,新时代的荣辱观的宣教。我们需要一套制度,我们已经找到了,甚至可以说,我们早就找到了,关键在于落实。十六大报告已经明确提出,和谐社会的根基是民主法治。民主意味着权力要来自于人民,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法治意味着权力必须受到约束。只有真正实践了民主法治,化解了社会不公的大环境,才不会有官员灭门案及其背后成千上万人咬牙切齿的叫好声,才有可能建设真正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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