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两种政治的区别
近年我国继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之后又提出了政治文明的概念。什么是政治文明?简言之,就是政治领域的文明进步,这是相对政治领域的野蛮落后而言的。建设政治文明,是追求文明的政治。
文明的政治是相对于野蛮的政治而言的,二者的区别在于政治是符合人类的良知还是背离人类的良知。野蛮的政治是在一套败坏良知的丛林法则中的游戏,是为了控制资源和别人的欲望而进行的残酷斗争;文明的政治是在公平透明的竞争法则中的游戏,是通过社会控制实现理想的社会目标,是利他主义的最高境界。二者的具体区别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权力的根基。野蛮政治的权力根基是人性恶的一面——贪婪、暴力、恐惧等。人民服从于权力不是因为权利的正当性,而是因为恐惧。人民因为害怕被屠杀、被监禁、失业、被跟踪等从而服从统治者,整个社会秩序靠暴力和无处不在的恐惧维持。文明政治的权力根基是人性善的一面——良知、美德、公共服务的能力等。人民服从国家权力是因为他们愿意服从正义的法律秩序,执政者的权力来源于其道德和能力,来源于人民的满意度,权力来自人民,受人民制约。
政权获取的方式。野蛮的政治通常靠战争、政变等暴力方式获得政权,权力获得的过程通常伴随着血腥、灾难和恐怖。谁拳头硬,谁说话就算数,谁掌握了枪杆子,谁就获得了国家权力。“江山”是“打”下来的,打江山者坐江山,是江山的主人,动物、人民都是“江山”的附属物,是少数掌握“枪杆子”的人的奴隶。文明的政治通过定期的选举或者法定程序获得权力,竞争者在开放的平台上争相向民众展示自己的魅力和才能,权力获得的过程像一场全民的狂欢或者公正的仪式。
政治斗争的方式。野蛮的政治权力斗争充满了阴谋诡计和刀光剑影,权力游戏规则是黑箱操作,阴谋诡计,勾心斗角,谁更狠,谁更残酷,谁更不择手段谁就更容易在较量中获胜。文明的政治权力斗争虽然也讲宣传组织等策略,但竞争都是公开的透明的,双方进行公开辩论,比较谁更守信用,谁更道德,谁更有为公众服务的能力,最终决定胜负的是公众的自愿选择或者法律裁决。
执政者的心理状态。野蛮政治的执政者权力无限,最高统治者不受制约,同时也忧虑无限,恐惧失去权力,恐惧被暗杀、罢黜等等。文明政治的执政者在任的时候权力受到法律和社会很多制约,经常受到各种各样的批评,但不用生活在恐惧之中,不用担心政变、暗杀等等。
权力斗争失败者的结局。野蛮政治的权力竞争失败者的结局是株连九族、失踪、死刑、软禁或者被迫沉默,胜者王侯败者寇。文明政治的权力竞争失败者仅仅是失去了一个为公众服务的位置,照样是一个合法公民,各种权利都受法律保障;即使犯了罪,也是按照正当法律程序审理,即使在监狱里也有人权保障,用不着恐惧。
社会秩序的状态。野蛮的政权处理社会矛盾经常用谎言和镇压的方法,恐惧或者无奈而不是满意度是维持野蛮政权的必要条件,国民缺少自由和权利,社会充斥着邪恶的不公正,特权和腐败注定成为生活的常态。文明政治中的国民享有法律保障的权利和自由,权力真正对人民负责,政权处理社会矛盾一般通过法治、民主和协商的方法,即使面对犯罪必须使用暴力也要遵守正当程序。
社会道德状态。野蛮政治的丛林法则从根本上破坏了社会道德,为了生存和发展,民众被迫说谎、残忍、毁灭人性,经常违背良知做一些让自己内心痛苦的事情,比如明明反感保鲜但还要跟着走形式。文明政治鼓励诚信、善良等美德,民众习惯于遵守道德法则,整个社会充满了信任与和谐。
二 中国政治的现状
虽然野蛮政治对任何人都是残酷的,任何人置身其中都觉得恐惧和不舒服,但是,野蛮政治有强大的惯性,后进入规则的人没有力量摆脱,人们只好顺从野蛮的丛林法则,即所谓身不由己。
中国人骨子里并不喜欢野蛮政治,没有人喜欢恐怖和暗杀,没有人喜欢毁灭道德良知,但漫长的专制历史决定了转向政治文明需要一个过程。目前,中国正处在从野蛮政治到文明政治的过渡中。从权力竞争失败者的不同结局就可以看出这个进步的过程:刘少奇权力斗争失败只有死路一条,江青失败的结局是死缓,赵紫阳失败的结局是软禁,朱镕基等人下台后是被迫沉默。今天,尽管中国的政治已经远离了暗杀、政变等血腥的野蛮政治,尽管政府不断宣扬“三个代表”、为人民服务、民主、法治、人权,尽管也不断强调国家权力来自人民,强调选举的公正性和广泛性,但是距离现代文明的政治还有相当的距离。
中国政治不文明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权力合法性的逻辑。虽然我们也常常宣传三个代表和民主选举,但同时也在宣传“打江山坐江山”的野蛮政治逻辑,而且后者更加深入人心。在二十世纪动荡与革命的年代,暴力革命有它的正当性,但离开了特定的社会背景,正当性也就变成了野蛮的政治逻辑,今天如果还宣传这个野蛮的政治逻辑,这将从根本上颠覆民主法治的文明政治逻辑,是我们必须要清除的“精神污染”。
权力斗争的秘密性和非道德性。虽然法律规定了权力属于人民,但实际上权力斗争几乎与人民的自由意志无缘。权力斗争从来都是秘密的,是少数人在黑箱中决定的。
选举的虚伪性。虽然法律宣布各级人大和政府首脑都是选举产生的,但除了区县以下的人大选举以及村级政权之外都是间接选举,选举几乎全部被执政党操纵。法律一方面说选举权平等,选举法却规定城市居民权四倍于农村居民的选举权。
国家暴力的私有性。执政党居然能够公然反对军队国家化,军队属于一个利益集团所有而不是国家所有,这种国家权力的私有化是危险的,这是中国难以摆脱野蛮政治的症结所在。
法治的缺失。虽然法律规定了立法民主、司法独立等内容,但由于选举的虚伪性导致实际上立法也不能实现真正的民主。宪法不受尊重,常常受到破坏却没有相应的制裁。司法权更是隶属于执政党,重大司法判决都是执政党有关部门作出的,整个社会缺少中立的司法裁判机关,司法不公的现象严重。
正是这些野蛮政治的遗传,宪法列明的中国公民的一系列权利不能得到很好保障,公民对政府和国家的认同感很差,整个社会的道德混乱,社会矛盾激烈,这主要都是政治文明落后造成的。
三 建设文明的政治
为了建设一个民主法治自由公正的国家,为了保障每一个人的自由、安全和尊严,我们必须摆脱野蛮的政治,建设文明的政治。
首先,我们要端正对政治的认识。政治的最高境界不是区分“敌友”,区分敌友只是政治斗争的一种方式,政治的核心是获得治理社会的权力,政治的最高境界是通过权力实现某种秩序和理想。虽然政治都是要区分“你我”,但政治并不都是“你死我活”的野蛮政治,并不一定意味着邪恶和肮脏。如果政治是一套执政者不是靠自己的道德而是靠枪杆子维持自己的权力,这种你死我活的升官发财的政治注定是肮脏的,但如果政治为公众服务,政治竞争意味着公开、理性、和平地争取一个为公众服务的位置,那么,这就是文明的政治,美德的政治。我们需要把中国两千年野蛮血腥的政治游戏规则改造成开放的和平共存的文明政治规则:不同的观点可以和平共处,政治斗争主要在于比较美德而不是比较邪恶,权力斗争是一场狂欢而不是一场杀戮,执政者为民服务不是一种恩典而是一种义务,权力斗争的失败仅仅意味着失去了一个展示才华为民服务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而不是意味着失去基本的人权。
其次,我们要用文明的方法推动政治文明。我们要用法治和彻底的非暴力的方式维护公民权利。我们所有的行动尽可能遵守现有法律,把现有的法律途径走完;如果现有法律违反了宪法而宪法更有利于维护公民权利,我们将尽可能援引宪法捍卫我们的权利;如果所有可以利用的法律都不能代表正义,如果我们的行动必须改变法律,我们的行动必须坚守道义的底线。
我们必须拒绝暴力。整个二十世纪中国政治各方都没有摆脱丛林法则,改变中国命运的只能是另一个法则——道德良知。暴力是一个极端,是人类本性中恶的一面,彻底的非暴力是另一个极端,是人类本性中善的一面。我们必须最大限度发掘人性中善的一面,我们不可能用小的暴力战胜大的暴力,我们能战胜大的暴力的唯一方式是用极至的善。我们必须用彻底的大爱大悲悯战胜邪恶暴虐,重构整个民族的政治秩序和道德境界。
第三,执政党应当顺应历史潮流学会文明政治的游戏规则。我们正在告别野蛮的政治时代,这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历史潮流,执政党应当认识到并顺应历史潮流。执政权威应当来源于公众的支持,执政党应当转变意识形态,宽容对待政治领域的竞争,在竞争中培养自身在现代社会的执政能力,包括把握民意的能力,说服民众的能力,为民服务的能力,赢得自由选举的能力,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