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在承德市法庭公开宣判陈国清等人涉嫌抢劫杀人一案。这将是陈国清等四位农民面临的第五次宣判,在过去十年的时间里,他们四个人已经被四次判处死刑。近十年的牢狱生涯,数次死刑判决已经使他们近乎麻木,而他们的亲人始终没有放弃希望,年复一年地上访。
1994年7月30日和8月16日,承德市发生了两起出租车司机被杀案。当年11月2日,第二起出租车被杀案现场附近的庄头营村村民陈国清涉嫌强奸被带到了派出所,随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陈国清涉嫌的强奸没有了下文,他却供出了一个惊天的大案——是他杀死了出租车司机,而且,他不仅供述了自己杀死了出租车司机,还陆续供出了二十多个“同案犯”。经过审讯,警方最终圈定了陈国清、何国强、杨士亮、朱彦强四人。承德市公安局当年为破此案立了大功。
但这四个人的供述矛盾重重,而且在法庭上都说自己没有犯罪,之所以供述杀人是因为难以忍受刑讯逼供,并且,他们还都提出了各自没有作案时间的证据。检察机关指控的证据更是漏洞百出,比如11月2日才从陈国清家艘走的刀子上的血型鉴定日期是当年7月31日,等等。
1996年8月,此案一审承德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四个人都是死刑。他们上诉,河北省高级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理由发回重审,并提出了一系列疑点。承德市中级法院再次审判,依然是死刑。他们再上诉,再发回重审,再判死刑,再上诉,发回,再判死刑,再上诉。2003年7月,河北省高级法院终于不再“发回重审”,而是自己开庭审判,2004年3月26日,将公布这次审判的结果。
2004年2月,已经代理此案五年之久的京都律师事务所吕宝祥律师找到我希望共同努力。3月12日,我们一起来到承德,下午我和检察官以及法官聊天。检察官认为,这个案子没问题,肯定是他们几个干的,他提出案子告破是因为涉案人之一何国强“自首”的结果,提出第二起出租车司机被杀的当夜路过此地的目击证人辛风华挨了陈国清一巴掌,她的证言和陈国清他们的证言一致,等等。法官则说,从案卷来看,是可以判的,比有的案子好多了,毕竟是有一些证据的。
傍晚时分,我来到了这个被死刑折磨的村庄,和很多知情村民聊天。在随后一天的调查访问中,我见到了曾经被刑讯逼供的当时被列为嫌疑人的村民,见到了曾经被派出所威胁的证人,见到了凶杀案当晚路过此地的目击证人辛风华。奇怪的是,我发现检察官说的几个重要情节都是假的。比如,辛风华说她当晚下班,看见一辆出租车停在路边,三四个人在地里抓草(后来查明是为了掩盖尸体),她当时没在意就骑车过去了。过了一会儿,一个人骑车从后面追上来给了她一巴掌,她追这个人到了锅炉厂,但没追上。我问她打她的那个人是不是陈国清,她说她根本不认识陈国清,我问是否可能是出租车旁边的人骑车来追她,她说不可能,因为她没有看见那几个人旁边有自行车。这样的一个证言在陈国清他们的四个人的供述里面的“印证”是,四个人分别供述了他们各自骑车追过去打了辛风华一巴掌。还有检察官说的何国强的“自首”,案卷里已经写的很明白,何国强于11月17日自首交代的是一起小的盗窃案,并没有关于杀人案的供述,公安部门也在上面认定“不是自首”。在何国强家里我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当时何国强因在一个小卖部正碰上来此调查盗窃案的公安人员,于是他被带到了派出所,当晚他逃跑了,他的父亲把他找了回来,问他有没有干坏事,他说没有,只是一年前曾经在一家小卖部偷过一些吃的,于是他父亲领着他来到派出所“把事情说清楚”,这就是所谓的“投案自首”。
在这里我还发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情节:与第三被告人杨士亮曾经同监号的刘成金曾在1997年检举揭发出租车杀人案的真凶,但遗憾的是,公安人员只是随便问了问他揭发的三个人,三个人否认他们杀害出租车司机之后就没再深究,而这三个人都在2000年10月1日因一起抢劫案被判处死刑处决了。刘成金此后依然执著地揭发此案,碰巧的是,2004年3月12日,刘成金从沧州监狱给杨士亮的父亲寄来了一封信,说他再次向公安机关讲述了他所知道的内情,希望杨士亮能有希望被释放。手里拿着刘成金的信,我很想去一趟沧州监狱了解清楚事情真相,但我也担心这样会给刘成金带来危险,因为刘成金已经说他被调到沧州监狱就是因为他揭发出租车司机被杀案的真凶。我知道,这样公布刘成金的名字可能给他带来危险,但如果不公布呢,难道就能逃避可能的危险?我还是决定公布他的名字,至少也算是立此存照吧。我们相信我们国家的法治状况不至于给刘成金带来危险,我们期待着有关部门能认真调查事实真相。 总之,这个案件有太多太多的疑点。3月26日,我们期盼着河北高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