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粱桥斜街边上行人匆匆,两边店铺里充斥着叫卖声,不远处就是地铁站,这些外地人很多就是从那里冒出来的。
我常常走在这条街上。尽管很多次和他们混在一起聊天,终究还是旁观者。那天傍晚,警察盘问暂住证,对于扎在民工堆里的我,愣是不予理会。我很想去昌平挖一回沙子,但警察不给这个机会,现在更没有机会了,听说新抓去的民工不再挖沙子了,攒够一车就遣送回去。也许是沙子挖完了?
回到家,我查了一下法律,没想到全国涉及收容遣送的法律竞有177个。
其中1982年10月民政部、公安部制定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二条规定:“收容遣送站组织被收容人员进行生产劳动的收入,主要用于被收容人员的伙食补贴和遣送路费。”原来,昌平挖沙子居然是有法律依据的,不是在自己家走路,就是流浪,就可以被遣送,就可以被强迫劳动,就可以从成为某些人的收入来源。
昨天,我又到了那家熟悉的小吃店(就不说名字了),店很小,只能同时容下两个人吃饭,我是第三个,所以端着碗站着吃。
两个食客刚来到北京,在旁边的工地上干活,还没办暂住证,其中一个身份证也丢了。“没有人查你们吗?”我问。
“咋不查呢,查的可紧了。昨天进城就被查住一回,不过没关系,塞给他50块钱就放人。现在好多了,原来价格更高,50块根本买不下。给钱放人就得了,总比遣送回去强多了。”
“熟悉的人有被遣送回去的吗?”
“多了。我一个老乡特倒霉,去年一年被抓住6次,遣送回去5次,挣的钱都花在路费上了。不过现在抓去不用干活了,也不打人,好多了。”他说的那样轻松,满脸洋溢着幸福,为这个社会的进步。
在西客站,我看到过那些等待被遣送的人。他们从一辆大客车上列队下来,每个人就像刚被俘虏的士兵,或者监狱转移时的犯人,双手背在脑后,旁边是拎着警棍吆喝着的警察和保安。在车站门前,他们列队蹲下来,低头,双手抱紧后脑勺,谁抬头谁就要挨揍。
快吃完了,他对我狡猾地挤挤眼,对老板说,“没钱了,赊账行不行啊?”他在跟老板开玩笑。
“没钱不要紧。不过,我不相信你没钱了,呵呵。”老板一边应付着,一边招呼新来的客人。小屋站不下了,我告辞。 他的乐观深深感染了我。我可以想象他面对列车员,面对警察时的嬉皮笑脸,危险过后的一脸的幸福。中国农民生活不容易。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他总能发现属于自己的一点一滴的快乐。像一棵长在瓦砾中的小草,虽弱小无助,却也能在每一个没有暴风雨的清晨微笑。